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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

来源:延边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2-09 09:55:13    分享至新浪微博

中共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

(2022年2月8日中共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共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22年2月8日在延吉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州纪委委员34人,列席64人。


       省委常委、州委书记田锦尘出席全会并讲话。州委常委,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州政协及州法院、州检察院、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负责同志等出席会议。


       全会由州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传达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总结2021年全州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2年任务。审议通过了裴庆镇同志代表州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发扬党的自我革命精神,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总结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成功实践,对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出战略部署,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赵乐际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全面落实党中央部署,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遵循。省委书记景俊海同志在省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上的讲话,围绕我省当前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任务,对深化我省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要求。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忠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委部署,进一步明确今年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田锦尘同志的讲话对我州坚定不移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坚决打好全面从严治党攻坚战、持久战作出具体部署。全州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2021年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落实省纪委监委和州委部署,坚持和深化“1133”工作思路,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定稳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不断增强;一体推进“三不”,标本兼治综合效应愈加显现;强化正风肃纪,“四风”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稳步推进改革创新,监督治理综合效能逐步释放;深化政治巡察,全面从严治党利剑作用更加彰显;坚持政治标准,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持续加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全会分析了当前存在的问题,要求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全会强调,2022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也是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州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自觉运用党的自我革命历史经验,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延边提供坚强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全会强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与时俱进深化“1133”工作思路,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一,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实效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做深做实政治监督。聚焦州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四大战略”、创建全国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州等重点工作推动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压紧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


       第二,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不断实现“三不”一体推进战略目标。坚决防范和查处“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矿产资源开发、征地拆迁等领域及“村官”腐败问题。严格财经纪律,促进防范和化解地方隐性债务风险。开展国企领域腐败专项治理,深化供销合作社、粮食购销、开发区等领域腐败专项整治。加大对同级党委管理干部腐败案件查处力度,对年轻干部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加大对行贿行为打击力度和追逃防逃追赃工作力度。健全“三不”一体推进制度机制,深化分级分类警示教育,打造“清风金达莱”廉洁文化宣传教育品牌。


       第三,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巩固深化“作风建设年”成果。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整治损害党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查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探索开展智慧监督,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加大容错纠错、澄清正名、严查诬告陷害、关爱回访工作力度,激励党员干部敢担当、真干事、善作为。


       第四,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的专项监督,深化供热、停车管理、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残联系统惠民资金、中小学生营养餐方面问题专项治理。集中开展包括“册外地”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土地流转方面微腐败专项整治。突出抓好影响破坏营商环境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推动形成良好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要素环境。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打伞破网”常态化。开展重复举报专项治理。


       第五,精准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充分发挥巡察系统优势和综合监督作用。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州委重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巡察,开展开发区领域专项巡察,推动提升对村、社区巡察质效。完善巡察上下联动格局,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深化巡察成果运用。编制新一届州委巡察工作规划,制定年度巡察工作计划。抓好巡察干部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


       第六,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发挥监督在治理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认真落实州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重点任务分工的实施方案。加强改进派驻监督,推广驻点监督经验。强化政治生态调研,督促职能部门建立“权力+风险”清单。推行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协作区制度,加强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建设。创新农村基层监督制度,在村级组织探索推行“十户一组”联户监督模式。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优势,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


       第七,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用好各类监督载体平台,做实专责监督、贯通各类监督,完善法法衔接制度机制。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派出)机构的领导,加强对驻在部门机关纪委履职情况的监督指导。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和“室企地”协作工作模式。构建案件质量共同体,建立案件质量标准体系,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


       第八,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队伍。持续加强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开展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活动,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作风。加强纪检监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干部选拔、任用、交流力度。完善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内控机制,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坚决防治“灯下黑”。关心关爱基层一线纪检监察干部,评选表彰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自我革命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延边做出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