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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2021

激浊扬清树新风——延边州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综述

来源:延边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2-07 09:34:26    分享至新浪微博


       回眸2021年,披荆斩棘,激浊扬清,正气满盈,极不平凡。


       政治监督、纠治“四风”、同级监督、驻点监督、专项监督……一个个关键词见证了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坚实足迹。


       一年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牢牢把握全局工作,始终坚守“两个维护”,常态化具体化开展监督工作,持之以恒纠治“四风”,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延边提供了纪律保障。


政治监督更加具体  “两个维护”深入人心


       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前行才有方向,行动才有力量。


       ——统筹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延边州纪委监委将政治监督放在首位,坚决扛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调度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推动相关部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制定《自查自纠问题清单》,各县(市)、各部门共梳理出问题36项,督促做好整改,推动工作落实。围绕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总施工图》中涉及延边州的6项工作任务,组织各监督检查室按季度开展监督检查,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统筹做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和整改情况监督检查。对照中央第八巡视组巡视反馈的19项意见,明确了86条整改措施,全力推进整改落实。目前,在中央第八巡视组巡视反馈的19项意见中,已完成整改14项,关于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形成开放合作新格局、改善营商环境、老旧小区改造、审计问题等5项正在积极推进整改中。


       ——统筹做好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按照省纪委监委部署,开展脱贫攻坚过渡期专项监督试点工作。细化监督重点,明确9项具体任务;形成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包片督导机制,细化3项监督重点、规范5种督导方式。聚焦主体责任,监督县(市)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聚焦目标任务,紧盯政策落实开展作风监督;聚焦重点工作,紧盯关键环节开展基层监督,督促行业部门整改问题48个,督促落实巡视巡察反馈问题27项,制发纪检监察建议2份。严查脱贫攻坚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全州共查处脱贫攻坚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5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0人,移送检察机关2人。总结提炼脱贫攻坚过渡期专项监督“12345工作法”,试点工作经验得到省纪委监委的认可。


       一个个有力举措,一串串翔实数据,是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胸怀“国之大者”,抓好监督保障的最好印证。


作风监督更加深入 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必须驰而不息、寸土不让。一年来,全州上下深入开展作风监督一刻不停歇的铿锵节奏,同样藏在一串串数字中。


       这一年,贯彻落实省、州委“作风建设年”工作部署,深入开展营商环境监督治理。立足“监督的再监督”,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形成政数、司法、市场监督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发现并整改营商环境领域各类问题104个,梳理排查问题线索5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人,处理40人。


       这一年,常态化开展“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提前印发通知,早打招呼、早提醒,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对各县(市)相关部门、单位开展明察暗访,定期组织开展纠治“四风”监督检查,共发现各类违规违纪问题30个并移交县(市)纪委监委处理。


       这一年,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对顶风违纪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3人,组织处理210人。其中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相关问题43个,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相关问题125个。另一方面,强化以案明纪,督促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强化警示震慑作用,公开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批39起53人。


       这一年,协助党委统筹做好换届风气纪律监督。坚持把选风选纪挺在前,会同州委组织部制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组建选风选纪监督组。制定《州纪委监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工作方案》,部署县(市)纪委监委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监督工作。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开展廉政审查,共回复组织部门廉政意见33件,对1256名州县两级换届人选进行廉政审查。


日常监督更加精准 制度机制不断完善


       作风监督,要管在日常,严在经常。


       2021年,延边州纪委监委始终将精准监督贯彻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全方面、各环节,注重积累工作经验及时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推动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协助抓好同级监督工作,协助州委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同级监督的工作方案》,从目标要求、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方式、有关要求等5部分,对各级党委(党组)开展同级监督的目标、主体、内容、方式方法和保障措施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推进同级监督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研究起草《关于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切实加强和完善同级监督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履行协助职责方面6项工作、监督责任方面10项工作,确定8项州纪委监委2021年度同级监督重点工作事项。向州委发出《工作提示函》,提示州委履行同级监督主体责任。


       ——做实做细监督职责,推动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定出台《延边州纪委监委监督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监督工作职责,规范监督检查部门关于监督检查、请示汇报程序,为监督工作提供制度遵循。


       ——探索派驻监督有效方式,研究制定《州纪委监委2021年派驻(出)机构驻点监督工作指导意见》《州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2021年上半年驻点监督工作方案》,推行“1+1”模式,组织监督检查室会同派驻机构对州信访局、州医保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驻点监督工作,推动派驻监督高质量发展。


专项监督更加有力 群众权益充分保障


       人民群众反对和痛恨什么,纪检监察机关就坚决纠正和查处什么。


       2021年,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维护好、巩固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专项监督,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强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督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群众诉求类问题线索和群众诉求3批次3件,已办结2件,正在推动解决1件。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梳理排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78件,督促行业部门办结71件,正在推进解决7件。


       ——强化政治自觉,紧盯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共立案4件4人,给予党纪处分3人;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纪检监察建议9份,发出监督工作提示函10份,已推动完成整改15个。


       ——协助党委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教育整顿办移交问题线索56件,办结56件,指导县(市)落实“自查从宽”政策,适用相关政策28人。共立案95人,直接移送司法机关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1人、组织处理96人。


       ——落实省纪委监委“四个专项”工作部署,通过明察暗访、实地踏查、入户走访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共发现并督促整改“大棚房”问题9个,已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共查处3件1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组织处理10人。


       ——统筹开展供销系统专项整治,保持“严”的主基调,坚决清查“隐秘角落”,共立案55人,移送检察机关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6人,组织处理23人,暂扣涉案资金475万元。灵活运用“一书两函“,督促供销社系统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169项,解决影响干部创业、阻碍供销社改革发展梗阻和障碍52个,整改完成率94.5%;解决长期制约供销合作社发展的历史遗留问题 12 个。


       ——紧盯教育系统和供销系统中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构建“1+1”联系督导机制,通过监督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共开展监督检查305次,发现立行立改问题96件,整改96件。共立案26件26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人,组织处理67人。


       一次次监督直指要害,一份份整改见行见效,一个个堵点顺利打通,党风政风社风民风持续向好,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真心喝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