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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州纪委全会精神⑤ | 龙井市:一体推进“三不” 抓实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

来源:龙井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4-17 15:28:55    分享至新浪微博

一体推进“三不” 抓实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


□龙井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张伟利



       3月31日,我参加了中共延边州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对如何一体推进“三不”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当前我们“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已经显现,接下来,应该在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的基础上,投入更多精力抓监督、教育和制度建设。


       强化监督。向全面拓展。2019年我们实现了对59个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及其所属单位派驻(派出)监督全覆盖,又完成了派出监察办公室机构组建、挂牌、干部任免工作。2020年我们要组建纪检监察特约监督员队伍,实行“包村化+网格化”的监督模式,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用好“四种形态”。我想起《扁鹊见蔡桓公》,“四种形态”恰好对应疾在腠理、在肌肤、在肠胃、在骨髓。发现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我们若不及早咬耳扯袖,他就会越病越深。2020年我们要多在第一、第二种形态上下功夫,达到惩处极少数、严管厚爱大多数的目的。净化政治生态。通过学习我感悟到,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最终目的,是协助市委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绘制全市政治生态全景图,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深化教育。充分利用“星红湾”非公廉政教育基地和开山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开展系列教育活动,提高全市各部门、各领域廉政风险防范意识。这里我是这样理解的,“三不”是一体推进的,但“不想腐”分为“被动的不想”和“自觉的不想”两个层次,随着教育的深化,“不敢”、“不能”的巩固,“被动的不想”会逐渐升华为“自觉的不想”。


       细化制度。制度不能存在空白点。《刑法》罪刑法定原则说: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如果制度不健全,干部做事没有头绪,我们也无法规范干部的行为。制度要与时俱进。《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年间改了4次,我们的制度也要随着上级的部署、地方的发展、工作的需要适时更新完善,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制度执行要坚决而彻底。党员领导干部是关键,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制度,干部才会认真落实制度,从而形成合力,构建规范有序的行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