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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彰显新时代巡察利剑作用——2018年延边州委巡察工作综述

来源:延边州纪委州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01-21 13:35:25    分享至新浪微博

   2018年以来,延边州委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扎实深入推进巡察工作,发挥政治“探照灯”和“显微镜”作用,巡察 “利剑”效果凸显,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助推党内监督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对标“准” 从严治党磨利剑

 

  巡察工作能够有序开展,制度保障是基础,而巡察制度制订的科学合理和与时俱进,得益于对经验做法的提炼固化,更离不开对上级精神的精准对标。

 

  延边州把政治巡察的着力点体现在“两个维护”上,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按照中央和省委巡视巡察最新精神和部署,把政治要求贯穿始终。结合延边巡察工作实际,对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等重要文件,对《中共延边州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和《中共延边州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具体指导全州巡察工作的深入开展和有效落实,保证全州巡察工作时刻与中央部署保持一致。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州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十一届州委四次全会就巡察工作开展作了专题部署,召开3次常委会研究审议巡视巡察相关工作,召开2轮巡察工作动员会,并召开书记专题会听取每轮巡察工作的综合报告。同时,突出巡察的政治性,紧紧围绕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维护政治生态设定“体检项目”、开展“政治体检”。

 

  2018年,十一届州委已开展2轮巡察工作,对17个州直部门、4个州管开发区和八县市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了常规和机动式巡察。共查阅各类资料4800余份,开展谈话400余人次,明察暗访60余次,受理来访来电92个,共发现各类案源问题线索65件53人,巡察工作“全覆盖”正在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向深入。

 

  注重“实” 创新方法巧用剑

 

  延边州注重巡察工作实效,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参照中央和省委巡视标准,努力探索实践具有地方特点的巡察工作,确保巡察利剑常悬威慑常在。

 

  2018年3月26日至5月31日,省委4个巡视组对延边州8个县(市)开展了常规巡视。为切实发挥联络职能,州委巡察办为每个巡视组各配备1名州委联络员,全力提供服务保障,确保省、州、县三级无缝对接,促进了省委对八县市常规巡视工作的顺利开展。

 

  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延边州注重学习借鉴上级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巡察节奏上渐次推进,以上带下,稳扎稳打,把上下联动与探索创新有机结合,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加强巡察机制创新,制定《延边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延边州委巡察组工作规则》、《延边州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工作规则》和《州委巡察组工作流程图》、《州委巡察办工作流程图》,将领导小组、巡察组、巡察办所承担工作具体化、流程化,明确每项工作应当如何开展、需要履行哪些程序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切实规范巡察工作开展。

 

  加强工作方法创新,将“四种形态”融入巡察工作中,将巡察发现问题等同线索来严格对待,将一些比较重大的政治巡察问题,附带相关证据作为问题底稿一并移交相关部门,由主管部门针对相关问题组织被巡察单位开展问题整改工作,起到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目标。

 

  加强巡察方式创新,组建2个机动巡察组,对八县市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和延吉市四个州管开发区试点开展机动式巡察,推进巡察主题与上下联动有效衔接、工作方式与实际需要有效衔接、巡察监督与派驻、执纪监督有效衔接、分散核查与集中核查有效衔接等“四个有效衔接”,为全省开展机动式巡视巡察提供了有效的参考。

 

  同时,州委巡察机构大胆探索,把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巡察“回头看”等与常规巡察贯通起来、穿插使用,打好“组合拳”,提升了巡察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致力“改” 聚焦问题敢亮剑

 

  “问题整改要到位,督促被巡察单位巡前即知即改、巡中立行立改、巡后全面整改,必要时开展‘回头看’,做到不解决问题不撒手。” 州委巡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强调。

 

  2018年7月,省委巡视组向我州8县市党委进行了巡视反馈。反馈一结束,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巡察办立即向8个县市调度反馈情况,针对反馈的117个问题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归纳出17项普遍性问题和2项个性问题。并对8个县市巡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制定了《延边州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对各县市巡察工作开展巡视巡察联动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制作了配套表格,细化了20项具体评分标准,切实做好指导、检查、督查、督办,确保各县市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够突出,对所属事业单位一些重大问题管控不严……”州委第三巡察组在巡察州直某单位党组织时,发现该单位党组存在的问题不容小觑,并提出了整改意见。随后,该单位党组认真反思整改,共剖析出问题15个,对如何更好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列出了具体措施。

 

  延边州注重强化对巡察结果的运用,在问题整改、线索处置上,紧追不放。一方面,建立起整改情况对账销号制度,强化线索分类处置,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另一方面,针对常规巡察整改建立定期汇报机制,对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严肃问责。

 

  与此同时,延边州委要求各级党委(党组)重视从制度机制上解决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要加强综合研判、举一反三,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意见建议,通过建章立制,扎牢制度笼子。

 

  2018年,州县两级巡察期间提出需立行立改问题604余个,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296件,立案57件,党政纪处分59人,反馈问题1816条,已完成整改956条,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876条,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建议89条,推动相关责任单位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建工作、财务管理和廉政谈话等方面制度182项,有效发挥了巡察的震慑遏制治本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