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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永辉在中共延吉市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延吉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10-08 14:33:28    分享至新浪微博

践行新使命 护航新征程
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好延吉提供坚强保证
——在中共延吉市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上的工作报告
于永辉
(2021年9月28日)

 


       现将中国共产党延吉市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情况和今后工作计划,向中国共产党延吉市第十六次代表大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工作回顾

       五年来,延吉市纪委监委在州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坚守初心使命,始终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走前列、作表率,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我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和实现“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坚强保证。

       (一)坚守政治定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强化政治引领。立足政治机关职能定位,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尤其是考察吉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建党10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市纪委常委会召开32次常委会、19次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带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在实践中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锤炼政治素养。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过程中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深化政治监督。实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动态管理,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制,健全和规范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提醒谈话等制度,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履行第一职责,不断优化政治生态

       持续深化“三项改革”。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国家监察体制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制定改革方案,完成市委巡察机构、市镇(街)两级监察机构、派驻(出)机构的组建、赋权和优化调整,稳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统筹四个监督,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2017年12月28日,延吉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监察体制改革迈入全面深化的新阶段,市纪委市监委合署办公,一体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从组织形式、职能定位、决策程序上全面融合升级,着力构建衔接有序、监督有力、制衡有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各级党组织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加强,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制度优势逐步转化为治理效能。做细日常监督。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开展主动约谈1703人次,把党内监督融入日常。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对10599人评先选优、选拔任用、代表资格情形进行核查。扎实做好全市换届监督工作,查询换届人选廉洁自律情况28批2391人次。谈话提醒458人次,其中“一把手”249人次。开展换届风气监督检查223次,发现并纠正问题40件。坚持把日常监督贯穿于巡视巡察整改全过程、各环节,督促整改任务落实。做实同级监督。协助市委有序推进同级监督工作,制定《有关进一步加强同级监督的工作方案》,督促市委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市纪委开展同级监督实施方案》,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责、“两会”监督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做深基层监督。把镇(街)纪(工)委纳入片区建设,建立党风政风监督室统筹综合,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镇(街)纪(工)委“三位一体”监督工作大格局。以“清风延边·千村送廉”活动为载体开展基层监督,为全市56个村、389名新任村干部打好廉洁“疫苗”,增强拒腐“免疫力”。探索驻点监督。按照州纪委的统一部署开展驻点监督工作,整合8个派驻机构人员组建2个工作专班,逐步推进驻点监督全覆盖。

       (三)突出专项治理,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着力加强对我市脱贫攻坚期间绩效、脱贫摘帽后“四不摘”情况以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监督检查,推进“两不愁、三保障”等帮扶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贪腐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问题3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0人,组织处理4人。聚焦疫情防控监督不放松。加强对新冠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措施落实情况的持续监督,全面检查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开展41轮152次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145个。严查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及“保护伞”。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加强与政法机关沟通衔接,坚持深挖彻查、打“伞”断“血”,受理问题线索92件,立案6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4人,组织处理34人,移送检察机关3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对涉黑涉恶重点案件和重点线索进行倒查,立案2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组织处理3人。稳步推进教育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监督检查97次,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77个,立案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督促教育主管部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对违规培训机构下达停止办学告知书29份,98名教师主动退还红包371个,总价值209,900元。扎实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盯紧人防易地建设费减免、缓缴、工程验收等环节,先后受理问题线索39件,立案2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对1人采取留置措施并移送检察机关。严肃查处供热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反映全市供热领域的问题线索和查办案件开展大排查,率先启动专项整治审计工作,摸排问题线索42个,立案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深入整治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对2010年以来反映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筛查问题线索7件,受理问题线索9件,立案2件,对1人采取留置措施并移送检察机关。统筹开展“四个专项”监督工作。围绕“大棚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建别墅和“合村并居”等四个问题开展专项监督,下发工作提示函7份,推动重点整治乱占耕地、私自变卖耕地、违规征用耕地、套骗耕地或粮食补贴等问题。约谈市、镇相关责任人37人次,开展监督检查62次,发现并整改“大棚房”问题1个,排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271个。加强生态环保领域责任追究工作。坚决查处水源地污染、滥采滥伐破坏山林、违法向河流排污、转运污染物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查办案件3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3人。有效开展营商环境监督检查与整治工作。聚焦营商环境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明察暗访、座谈交流,督促全市相关责任部门重点整治政策落实、政务服务、履行契约、行政执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梳理问题线索4件,立案1件。

       (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紧盯重要节点。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抓住传统节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节前纪律提醒、节中明察暗访、节后问责通报,教育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崇廉拒腐、尚俭戒奢。持续深入纠治“四风”。紧盯“显性”老问题,深挖“隐性”新问题,对餐饮浪费、公款送礼、公款旅游、违规发放奖金补贴、公车私用等问题开展全方位监督检查,立案81件,党纪处分75人,组织处理16人,点名道姓通报16期36起61人。

       (五)一体推进“三不”,形成并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保持惩贪治腐高压态势。五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2034件,接待来访群众221批655人次。处置问题线索2109件,立案96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48人次,其中市管干部68人,采取留置措施审查调查14人,移送检察机关21人,有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开展清查清仓专项行动。针对2018年至2020年期间积存问题线索,开展积存案件专项清理“百日攻坚战”,清理问题线索278件,彻底解决历史案件积存问题。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用足用好办案成果,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为鉴,整理违纪违法人员《忏悔书》11篇,撰写案例剖析14篇。抓牢抓实分领域分层次警示教育,发放警示教育资料420余本,组织全市开展多样化廉政教育活动600余场次,受众6万余人。加大宣传力度,在各级媒体刊发宣传稿件1247篇次,拍摄“励精图治绘蓝图,清风吹艳金达莱”视频资料,宣传党的十九大以来延吉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撑。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977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219人次,占总人次的61.7%;第二种形态557人次,占比28.2%;第三种形态80人次,占比4%;第四种形态121人次,占比6.1%,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逐渐巩固。

       (六)深化政治巡察,稳步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先后派出60个巡察组,对205个党组织开展各类巡察16轮,发现各类问题3278个,下发督办单233份,移交问题线索34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4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实现本届党委任期巡察任务全覆盖。创新运用“1+X”工作机制。编印《“三个聚焦”监督重点细化清单》《巡察财务监督重点细化清单》《巡察工作指导手册》等指导材料,制定《关于建立巡察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关于实现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结合融合的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充分发掘纪检、监察、派驻等内部监督资源,整合“四个监督”,坚持同向发力。推进巡察整改落实落地。编印《巡察整改监督工作指导手册》,制定出台《延吉市委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细则(试行)》等8项制度,使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更加规范。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优势,联合市委组织部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整改率达100%。擦亮巡察工作延吉名片。巡察工作经验先后在《中国纪检监察报》和《浪淘沙》刊登,在全省率先拍摄《打造巡察工作“延吉模式”》专题片,有力提升巡察工作影响力。

       (七)强化自身建设,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突出政治建设。市纪委常委会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能力,坚守人民情怀,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坚持和完善学习制度,带头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开展党支部研讨交流、主题党日活动,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双促进双融合。强化教育管理。多措并举加强全员培训,组织编制《工作手册》,搭建责任平台,推动全员岗位大培训,围绕学习《规则》《规定》和《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由班子成员和业务骨干结合以案释法、以案释纪,开展专题培训38期,培训干部2314人次,开展全员业务知识测试,全面提升干部能力素质。加大机关、派驻、巡察机构之间和系统外干部交流力度,拓宽干部来源和出口,推动形成“一池活水”。强化自我监督。建立完善《中共延吉市纪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延吉市纪委监委机关政务工作运行程序(试行)》《延吉市纪委监委请销假制度》《中共延吉市纪委保密工作规定》《延吉市纪委监委机关财务管理规定》,以制度保障权力运行各环节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确保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坚持刀刃向内,严格落实省纪检监察机关“六条禁令”、州纪检监察机关执法办案“九个严禁”、市纪检监察机关“十五不准”行为规范,划出行为“红线”和道德底线。受理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3件,谈话函询了结13件,确保形成“一池清水”。

       同志们,五年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上新台阶、进入新阶段、取得新成效。以上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的政治引领,得益于州纪委监委、市委坚强有力的领导,得益于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严格自律和共同努力,得益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得益于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忠诚履职和辛劳付出。

       在此,我谨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支持、关心纪检监察工作的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坚守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深化了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认识。

       必须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深远考量,旗帜鲜明讲政治,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把握政治大局,坚定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把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实化细化为正风肃纪反腐的具体举措。

       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立场,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要牢牢把握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站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政治高度,紧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必须保持“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战略定力。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传统腐败和新型腐败交织、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交织等复杂情况,坚定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提高政治能力,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必须依规依纪依法正风肃纪反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督、惩治腐败,促进履职尽责规范化法治化,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机制,实现监督职责再强化、监督力量再融合、监督效能再提升,发挥监督在现代化治理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促进党员干部规范履职、廉洁用权,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腐败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腐败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个别领域多年处于监管边缘,主体责任存在缺失,监督责任仍有缺位,腐败问题暴露出来的风险隐患不容忽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不同领域、层面依然存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禁而不绝,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还时有发生。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的工作计划

       今后五年,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新征程、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期。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扎实推进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抓住摸底数、防风险、办案件、促发展四个着力点,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落实市第十六次党代会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十四五”规划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要求贯彻落实到位。坚持政治统领。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把握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新要求,切实履行“两个维护”政治责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忠诚履职担当。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找准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牢记“国之大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央及省州纪委、市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位。提升监督效能。协助市委督促各级党组织担起政治责任,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使监督融入“十四五”建设,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为监督提质增效,释放更大治理效能。大力推进清廉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

       (二)一体推进“三不”,坚定不移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将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反腐败斗争贯穿于“十四五”规划建设全过程,坚决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持续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做到态度不能变、决心不能减、尺度不能松。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坚持审查调查与以案促改统筹谋划、同步推进、一体实施,既查清违纪违法问题事实,又见人见事,剖析所涉领域政治生态廉政风险隐患、体制机制弊端,在清除政治“污染源”同时,推进监管体制改革和制度完善,切实提升审查调查综合效应。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集体研究审查调查中的从宽处理事项,把“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落到实处。坚持教育挽救大多数,着力解决问题泛化简单化与问责不力等问题,做好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申诉复查等工作,保护和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三)锲而不舍纠治“四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坚决打击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特别是对搞“包装式”落实、“一刀切式”落实等突出问题精准施治。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坚决防止反弹回潮、隐形变异、成风成势。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破除“官本位”思想,经营好家庭、涵养好家教、培育好家风,坚决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

       (四)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始终坚守人民立场。坚持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为民造福是最大的政绩,把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作为正风肃纪反腐的着眼点着力点,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持续推进重点民生领域系统治理。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食药安全、征地拆迁、集中供热、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化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集中整治,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加大对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推动“打伞破网”工作常态化,持续巩固专项斗争胜利成果。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主体作用。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强化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监督约束力度,对典型案件通报曝光,释放出不敢、知止的强烈信号。让干部感受到监督、习惯被监督,让群众知道监督、参与监督。

       (五)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利剑作用。坚持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贯彻巡视巡察工作新要求新部署,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新一届市委巡察工作。深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探索建立整改促进机制、评估机制,使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开展巡察“回头看”。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和重点工作纳入监督范围,推动巡察监督向基层延伸,促进完善发展,着力发现制约我市高质量发展的共性问题,确保巡察的权威性、震慑力、推动力。继续完善“1+X”工作衔接机制,加强巡察成果运用和转化。做好巡察数据动态管理和汇总分析,推动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有效衔接,实现思想贯通、责任贯通、机制贯通、人员贯通和信息共享,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推动巡察工作规范化。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积极配合上级巡视巡察联动贯通,规范巡察工作程序,完善制度规则,强化制度执行。

       (六)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加强市纪委监委对派驻(出)机构的领导,细化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请示报告、沟通会商制度,完善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机制。强化“室组地”联动监督、联合办案有效措施,着力破解县市监督难题,提升监督能力和治理效能。坚持和加强党对监察工作的领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依法依规做好市监委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七)适应新时代新阶段新要求,着力打造敢担当、能作为的纪检监察铁军。加强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深化机关党的建设,突出政治教育,锤炼忠诚担当、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优良品格。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培养选拔考核评价体系,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强化实战练兵,提升专业化能力。持续整治“灯下黑”,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以铁规铁纪锻造模范机关、过硬铁军。

       各位代表,站在新起点、立足新方位、奋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任重道远、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州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握奋斗之桨、高扬实干之帆,忠诚履职、砥砺奋进,推动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好延吉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