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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届市委第九轮巡察中共延吉市审计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来源:延吉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7-16 14:10:26    分享至新浪微博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3日至2021年2月5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延吉市审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4月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的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不深入问题

       1.理论学习和联系实际推动工作不紧不实,9名党员干部对“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等应知应会内容掌握不全,对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5月召开的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等有关系统工作作出的四个“要”等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不了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市直机关党工委每月学习要点及推荐阅读书目和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党支部在每月初制订具体学习计划。坚持把每周五作为集中学习日,通过集中领学、主题党日、党课、收看专题讲座等提升学习实效。截至7月9日,组织集中学习23次、主题党日7次、收看党史专题讲座等7部(集)。二是5月21日专题学习了“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等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相关内容和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5月召开的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等有关审计系统工作作出的四个“要”等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并将相关内容印发全体党员干部。

       2.政治学习流于形式,敷衍应付现象严重。10名党员干部学习笔记,未按本单位学习计划抓好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监督检查,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在6月30日前对各自分管科室党员干部2021年上半年学习笔记进行了检查,并签字背书。

       (二)制度与实际工作不紧密问题

       1.收支业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制度未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预算业务管理制度》中预算管理委员会名单均是政府办党组成员,无法履行本级职责。

       整改情况:结合财务管理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延吉市审计局财务管理制度》《延吉市审计局采购管理制度》《延吉市审计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3项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审计工作机制不完善问题

       1.审计方法和手段相对落后,存在审计监督力度不大、跟踪审计评价深度不够、审计协调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22名审计干部参加州审计局组织的乡村振兴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培训,选派1名审计干部参加南京审计大学组织的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绩效审计培训,选派4名审计干部参加省审计厅组织的“聚焦先进经验引领,创新审计工作模式”培训。切实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截至6月30日,报送《重要审计情况》1期,移送案件线索1件。二是依据审计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延吉市审计局审计业务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强化审计责任,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提升审计监督成效。

       (四)工作方式创新不足,满足于简单的数据比对问题

       1.在运用现代审计技术提升审计效率和质量不高,组织审计人员探索推进大数据审计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选派2名审计干部参加省审计厅组织的计算机审计和大数据审计培训,提升审计干部对大数据审计工作的认知和实际运用能力。二是在对延吉市2020年度社会保险基金专项审计中,审计人员在对医保结算、民营医院、定点药店、社保待遇领取人员及殡葬数据进行审查时,充分利用计算机和大数据进行数据筛选、比对分析,大大提高了审计效率和质量。

       (五)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1.《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追究制度》无落实情况。2018年《审计局理论学习制度》造假,出现“自治区和市县党委”等字样。7名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领域的会议学习内容不清楚,对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方面开展的相关教育培训不了解。

       整改情况:一是4月16日局党组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研究制定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对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新闻舆论和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修订完善了《延吉市审计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延吉市审计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二是6月4日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了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相关论述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三是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 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制度 》《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微信和钉钉工作群管理办法》等四项制度。

       (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

       1.2019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简单,缺乏学习针对性和实效性,存在学习内容与学习计划不符,会议记录不完整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延吉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安排意见》,结合我局实际,制订了《延吉市审计局党组2021年度理论学习计划》。二是认真落实党组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加强对班子成员理论学习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落实党组会议记录由办公室主任专人负责。

       (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还有差距问题

       1. 6名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概念不清楚或对工作内容不了解。2019年制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造假,出现“督促指导纪检组每年通报曝光”等字样。

       整改情况:一是4月29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州市纪委全会精神、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5月10日党员干部职工大会上对202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6月4日集中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6月11日集中学习了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国务院第四次廉政会议精神、吉林省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十一届州纪委六次会议精神、市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和审计署党风廉政会议精神。二是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有关党内法规,结合审计局实际,修订完善了《延吉市审计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清单》经由办公室主任、主管局领导、局长三级审核把关,正式文件经主管局领导签字后下发。

       2.“一岗双责”制度执行不到位。2019年未细化量化党组、一把手、班子成员“三个责任清单”,无其他年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整改情况:2021年修订的《延吉市审计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局党组,要强化从严管党治党主业意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时研究解决机关党建、管党治党重大问题,明确管党治党责任,坚持抓主业、担主责、唱主角,真正把抓好党建、从严管党治党作为“最大政绩”;党组书记,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并重点负责4项工作;班子成员,协助党组书记局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重点抓好7项工作。

       (八)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扎实问题

       1. 2名党组成员专题党课讲话稿、6名党员心得体会没有结合实际,原样照搬网络文章。

       整改情况:一是5月13日党组书记与2名党组成员进行了集体谈话,对班子成员文风不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进行了批评,同时也提出了要求。二是6月2日分管党建工作的局领导与党员进行集体谈话,对党员心得体会不结合实际,原样照搬网络文章等问题给予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对党员撰写的心得体会,落实了主管领导监督检查、签字背书。

       2.党员个人主题教育问题清单未细化具体落实措施。4名党员个人主题教育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情况没有联系本职工作进行细化,可操作性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6月2日分管党建工作的局领导与党员进行集体谈话,对党员存在的主题教育问题清单未细化具体落实措施、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做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对今后工作提出了要求。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严格落实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党员对照检查材料、批评提纲的审核把关。7月13日召开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按责任分工对党员的对照检查材料、批评提纲进行了审核把关,并签字背书。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问题

       1.存在材料造假问题。2018年《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工作方案》《主要经济业务活动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中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人事处、创办党刊”等字样。

       整改情况:一是4月25日办公室主管局领导与办公室人员进行集体谈话,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了《延吉市审计局公文办理制度》,推进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2.党组成员学习记录不实,存在简单应付现象。2020年党组学习记录与党组成员学习笔记内容不符

       整改情况:党组书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党组成员理论学习的监督检查,6月30日前对班子成员理论学习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班子成员政治理论学习。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问题

       1.2019年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内容与本单位实际工作不符,存在照抄上级文件情况。7名党员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容掌握不全。

       整改情况:一是6月17日局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结合审计局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延吉市审计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二是6月4日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进一步加深党员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理解。

       (三)警示教育力度不够问题

       1.《十八大以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报告》中没有提出其主要领导在2015年10月18日因婚丧事宜受到党纪处分的有关通报,并未开展警示教育。

       整改情况:一是4月29日局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6月17日局领导班子召开会议听取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研究制订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5月10日召开干部职工会议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月23日党组书记讲廉政专题党课;7月9日传达学习了市纪委关于教育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典型案例的通报。二是7月9日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贪欲引他们误入人生歧途》。引导党员干部从教育片的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修养,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四)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问题

       1.原始凭证不规范,存在白条列支情况。2015年2月至2016年11月期间,3次白条列支清雪费共计12,000元。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财会制度,杜绝了白条列支、不合规支出。

       2.资金使用和管理不严格。分别于2016年2月1日、6月30日、8月29日提取现金10,000元,导致库存现金超限额。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了《延吉市审计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资金审批、使用,杜绝了库存现金超限额。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失败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1.“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规范。2016年仅有的1次支委会与党组会议合并召开,学习内容仅为简单传达上级会议精神,2016年至今会议记录无党课活动内容;2018年至今会议记录无党员大会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统一部署向党工委作抓党建工作述职。结合新时代吉林党支部标准体系(BTX)建设,落实“三会一课”清单管理,召开党员大会2次、支委会7次、讲党课2次,并及时做好会议记录。二是落实党支部活动记录专人负责,并及时将活动情况、图片资料上传新时代E支部对应栏目。

       2.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形式化。11名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概念混淆。2016年至今组织生活会自我批评多是政治学习不深入,学习主动性不强。会议记录没体现相互批评过程,未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6名党员干部学习郑德荣、黄大年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造假,其内容雷同或照抄网络文章。

       整改情况:一是5月21日集中学习《党的组织生活应知应会》相关内容,使党员对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概念有清楚认识;2月5日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3月26日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7月13日召开党史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以党员身份,在组织生活会上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其他党员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均经分管局领导审核签字)。三是6月2日分管党建工作的局领导与党员进行了集体谈话,对党员对照检查材料造假现象进行批评教育,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2015年制定的《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方案》造假,出现“支持驻局纪检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等字样。

       整改情况:一是上半年班子成员召开党风廉政会议2次,开展春节前集体廉政谈话1次,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5次,观看廉政教育片1次。二是修订完善了《延吉市审计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订了《延吉市审计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要点》。严格落实主管领导和“一把手”亲自把关、审核、签批,杜绝了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岗位廉政教育力度不大。对廉政风险点排查不主动,4名党员干部不清楚自己廉政风险点。2018年10月15日谈话记录与2017年11月26日党员干部约谈、谈心、廉政谈话记录内容相同。

       整改情况:一是上半年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5次,观看警示教育片1次;二是党员干部开展了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经局领导班子审定,下发了《延吉市审计局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三是5月28日党组书记针对党员干部约谈、谈心、廉政谈话记录内容相同的问题,与班子成员进行了集体谈话,对做好党风廉政防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延吉市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对谈话原则、谈话对象谈、话形式及内容等进行了规范。

       (三)未严格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问题

       1.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不严格。2020年2月调整中层干部工作中,党组会议记录生搬套用流程模板,未结合实际记录。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工作原则,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制定《党组会议议事制度》,完善了党组会议方法及程序,规范了议事范围。落实了办公室主任专人负责党组会议记录,在会议记录中体现讨论过程及议事结果。主管局领导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记录真实,杜绝漏记、补记现象。

       2.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到位。2020年3月13日,党组会研究干部问题没有明确职位;党组扩大会议研究职级晋升问题和班子会议研究人事工作无具体日期和研究过程。2020年4月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任局办公室主任一职,无任何相关文件材料。

       整改情况:一是6月17日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二是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延吉市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了《延吉市审计局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试行)》,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3-2531352;邮政信箱:延吉市河南街759号;邮编:133000;电子邮箱:sjj2510687@163.com。
    

                                                                    中共延吉市审计局党组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