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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永辉在中共延吉市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延吉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2-24 12:50:48    分享至新浪微博

立足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延吉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共延吉市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于永辉
(2021年2月24日)

 

       我代表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州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五届五次会议部署,回顾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刚才,州委副书记、市委书记洪庆同志作了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在州纪委监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州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中共延吉市十五届四次会议精神,协助党委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全市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筑牢政治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理论武装。立足政治机关职能定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尤其是视察吉林、考察延吉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严格落实“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制度,集中开展12次主题党日活动,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强化政治监督。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深入推进人防系统腐败问题、违建别墅、公职人员违规牵涉“小额贷”等专项治理,累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追缴19个项目易地建设资金、资产3,029.04万元,另有14个项目5,900余万元,纳入司法程序追缴。聚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构建疫情防控监督“一张网”,确保监督全覆盖。累计开展专项检查21轮73次,发现问题86个,提出整改意见90条。查处涉及疫情防控工作违纪问题5件,涉及2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组织处理17人。


       (二)狠抓专项整治,坚决维护群众利益。深入推进扶贫领域专项治理。着力加强对我市稳定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以及脱贫摘帽后“四不摘”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年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组织处理7人。坚决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深入推进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加强与政法机关沟通衔接,促进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工作持续同步推进。累计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91件,立案66件,党纪政务处分33人。扎实开展教育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全市中小学阳光分班工作开展全程监督,全力抓好全州交叉互检移交问题线索的查办工作,立案2件,给予组织处理4人、问责10人。主动开展监督检查71次,解决立行立改问题48个,立案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向教育局移送问题线索5件,行政处分4人。98名教师主动退还红包371个,共计20.99万元。


       (三)夯实首责专责,监督工作质效显著提高。全面做实日常监督。创新开设“信访举报‘小课堂’”专栏,现已举办28期,逐步引导群众从“我要举报”向“我会举报”转变;进一步探索基层监督新模式,制定《延吉市纪检监察片区建设的实施方案》,将委机关纪检监察室和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派出)机构等三个部门(单位)划分为10个片区,实行片区领导负责制,对全市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监督。配合市委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进行约谈提醒236人次,组织镇(街道)和市直相关部门党组织向市委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审核领导干部出国(境)备案7人、操办婚庆丧葬事宜13人。回复党风廉政意见2967人次。稳步推进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全年接收处理信访举报460件。创新开展“巡驻结合”监督。采取“巡察+派驻”的方式,抽调派驻机构参加巡察工作,既增强了巡察整改力量,又提升了派驻监督水平,实现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在市委开展第八轮巡察工作同时,专门组织力量对前三轮巡察的126个党组织、2195个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发现问题121个,下发再整改督办单8份,督促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清零。


       (四)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并重,彰显巡察利剑作用。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组织开展十五届市委第八、第九轮巡察,对延吉市公安局等47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共发现问题378个,移送问题线索59件,下发《立行立改问题督办单》52份,巡察全覆盖任务完成88.7%。创新思路规范巡察程序。对标对表省州工作要求,制作印发《巡察工作资料选编》等7本培训材料,出台《巡察整改监督工作指导手册》,制定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机制及6个二级配套制度。建立“1+X”工作机制和巡察整改督促联动工作机制。探索巡察与纪检监察监督统筹衔接,先后制定《关于建立巡察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关于实现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结合融合的实施办法》等4项制度,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优势,联合市委组织部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整改率达100%。擦亮巡察工作延吉名片。巡察工作经验先后在《中国纪检监察报》和《浪淘沙》刊登,在全省率先拍摄《打造巡察工作“延吉模式”》专题片,有力提升巡察工作影响力。


       (五)深入纠治“四风”,作风建设持续改进。抓关键节点。重要节日期间,部署市、镇(街道)两级纪委和派驻机构三级联动开展监督检查、明察暗访40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隐形变异“四风”问题17件,立案14件,给予党纪处分10人,组织处理9人。抓热点问题。把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惠农惠民、教育等行业领域作为监督重点,着力铲除作风积弊。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4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8人,组织处理24人。抓通报曝光。全年累计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2期16起21人,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六)狠抓一体推进“三不”,标本兼治综合效应有力彰显。保持惩贪治腐工作力度。坚持重拳出击、减存遏增,全年处置问题线索594件,立案201件,涉及同管干部2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4人,组织处理186人,移送检察机关4人。累计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31份,督促健全完善制度,堵塞制度漏洞。会同组织部等6部门联合制发《关于在查办违法犯罪案件中政治面貌、公职身份等情况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试行)》,核实涉嫌违法犯罪的党员14人、公职人员6人。突出教育引导作用。注重做好反腐败“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为鉴,组织涉案人员撰写忏悔书,拍摄忏悔视频资料,开展警示教育。在各级、各类媒体上刊发稿件461篇次,国家级媒体30篇、省州媒体196篇;发挥“廉洁延吉”微信公众号新媒体作用,编辑信息247期;向全市各部门发放《中国纪检监察报》等4类报刊1010份,为推动延吉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四种形态”占比更趋合理。全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置610人次,占比分别为71.5%、25.7%、1.5%、1.3%,整体呈现科学合理的“倒三角”分布,结构性层次特征进一步凸显,执纪重点更加突出,反腐压倒性态势逐渐巩固。科学运用“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先后对6人免予党纪政务处分,营造“敢于担当、敢于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落实回访谈心制度,对37名受处理处分干部进行回访,做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七)狠抓自身建设,干部队伍更加过硬。强化政治建设。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党建引领纪检监察工作,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35人受到各级表彰。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集体把关作用,研究制定17项制度,以制度建设推进纪检监察、巡察工作规范化。加强专业化建设。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全员培训学习内容为重点,认真组织参与全州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知识考试,坚持“以考促学、学以致用”,开展“学条规、提能力、促规范”活动,有效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监督管控。坚持刀刃向内,健全内控机制,出台“十五不准”行为规范,划出行为“红线”和道德底线,推动自我监督管理严、细、实。选聘23名特约监察员,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密防范履职风险。


       一年来,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的成效,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拓展,政治生态持续向上向好。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依然较为突出,减存遏增任务依然艰巨,不能腐的制度还不够完善,不想腐的自觉仍需强化。一些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窝案串案”频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正风肃纪反腐还需久久为功、常抓不懈;部分纪检监察干部从政治上判断、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与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新要求还有差距,存在本领恐慌,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不愿监督的现象;纪检监察机构设置、职责分配、人员配置还需进一步优化,等等。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州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五届五次会议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协助市委监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延吉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献礼建党一百周年。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十四五”和未来15年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决策部署,这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围绕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这个中心、这个大局,强调做到“五个更加突出”,这为今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坚决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决策部署,坚持和深化“1133”工作思路,做出“四个进一步”的总体安排,州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明确了7个方面的具体工作,提出了统筹推进“四个显著提升年”建设活动。这是做好今年延吉市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上级各项部署要求与纪委监委职责结合起来,扎实推进“作风建设提升工程、监督能力提升工程、案件质量提升工程、规范化建设提升工程”,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坚持政策策略、纪法情理融合,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持续发力、一体推进“三不”“三改”“三转”,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效,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延吉提供坚强保障。


       (一)围绕重大决策部署强化政治监督,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考察延吉重要讲话精神,边学习边运用、边领悟边实践,努力做到学思践悟、融会贯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上级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各项工作安排,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全面彰显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本色。坚持从政治高度谋划部署推进工作。善于从全局谋划部署工作、发现纠正问题,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担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围绕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实施“十四五”规划,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供销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持续推进违建别墅、环保督察、林草系统腐败问题等专项整治,有针对性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回头看”。认真做好换届监督工作,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反映的违纪问题,要迅速受理、深入调查,早发现、早查处、早制止;对查实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查处的违纪案件,要及时通报;对惩治违纪行为不力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坚持“三不”同向发力、同时发力、标本兼治。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深化“不敢腐”的高压氛围。绝不犹豫、毫不手软惩治腐败,突出重点从严惩治,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手、不收敛,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问题从严查处;对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问题严惩不贷;对主动投案者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斩断“围猎”和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以权谋私关系网。坚持重促改、谋促治,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惩贪治腐的同时,同步谋划、全程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着重分析个案发生的制度漏洞,深入研究类案背后的深层问题。通过向党委报告、下发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推动发案单位和部门建章立制、阻塞漏洞;对行业性、领域性、系统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实施“突击检查”,真正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综合效果。坚持重警示、常教育,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严格执行州委关于《深化以案促改推动构建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强化统筹衔接、跟踪问效,推动促改、促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发挥以案促改在“三不”工作中的枢纽作用,遏制重复发生同类违纪违法问题的现象,提高综合效能。充分利用州廉政教育馆、廉政教育大会、警示教育大会等平台,分领域、分层次持续深入开展廉洁教育、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自我改造,忠诚面对组织、客观看待自己、真诚对待别人,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坚持严肃查处和正向激励相结合。细化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具体方法和操作流程,确保此项工作与干部能上能下、干部考核评价等机制有机结合,推动形成“鼓励担当、容错纠错、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为振兴发展树新风正气。坚持常态化、具体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加大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力度,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深挖细查、精准发现违规收送名贵特产、滥发津贴补贴等隐形变异问题。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重点整治落实上级要求、优化营商环境和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和不担当、不作为、假作为等突出问题。严查奢靡享乐之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严肃查处违规公款吃喝等行为,决不允许死灰复燃。坚决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对问题突出的部门和单位严肃追责问责。组织开展“廉洁家风”主题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树立良好家教、家风。不断延伸廉洁文化触角,加强联动协作、宣传普及,努力在全市形成廉政文化建设的整体合力,做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群策群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尊廉崇廉的良好风尚。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始终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力打通涉农惠民政策的“最后一公里”。重点整治医疗卫生行业欺诈骗保、供热领域违规违纪违法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食药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从严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全力惩治和清除群众身边“微腐败”和不正之风。注重巩固拓展整治成果。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工作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四不摘”情况监督检查,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不断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主体作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督、防止腐败,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五)坚持问题导向,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坚持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十五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工作,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深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开展巡察整改专项督查,组织开展十五届市委第八、第九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推动解决一批深层次问题,探索建立整改促进机制、评估机制,使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做好“后半篇文章”。开展巡察“回头看”。组织开展“回头看”,将巡察整改和重点工作纳入监督范围,深化标本兼治,促进完善发展,着力发现制约我市高质量发展的共性问题,确保巡察的权威性、震慑力、推动力。继续完善“1+X”工作衔接机制,加强巡察成果运用和转化。做好巡察数据动态管理和汇总分析,推动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统筹衔接,实现思想贯通、责任贯通、机制贯通、人员贯通和信息共享,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推动巡察工作规范化。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积极配合上级巡视巡察联动贯通,对标中央指导督导组检查标准,规范巡察工作程序,完善制度规则,强化制度执行。


       (六)持续深化改革,完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质效。探索建立一体化监督执纪执法大格局。参照省纪委监委协作区制度试点工作经验,完善延吉市纪检监察片区建设实施方案,构建纪检监察室、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派出)机构“三位一体”的工作片区,形成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统筹综合的监督工作新格局,实现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监督管理的执纪执法新模式,破解各自为战、人员不足、力量分散等难题,形成横向密切配合、纵向指挥有力的全方位、一体化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大格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深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配强配齐派驻工作力量,强化对派驻机构和工作人员的考核评价,健全配套措施,完善定期报告全面工作、请示报告重要事项等制度,支持派驻机构最大限度地发挥好“探头”作用。不断增强监督质效。深化同级监督共识,完善同级党委监督和“一把手”监督,通过制定“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纪委监委监督清单以及纪委监委开展专项监督前函告党委(党组)提醒自查自纠等多种举措,全面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做好监督的再监督,巩固深化“三转”成果,注意防止纪检监察机关越俎代庖、大包大揽。


       (七)坚持政治引领,着力打造敢担当、能作为的纪检监察铁军。不断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立足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政治功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完善《纪委常委会工作规则》,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定,健全落实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不断提高班子成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带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实现高质量发展中当好模范、做好表率,发挥“头雁效应”。切实提高广大干部履职本领。严格执行《全州纪检监察系统铁军队伍建设五年规划纲要》,以全州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专业化能力知识考试为契机,建立“每周学习日”制度,推进理论学习常态化,采取“集中+自学”方式,开展“学条规、提能力、促规范、保安全”活动,注重全员培训,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纪检监察干部创造条件、搭建舞台,以专业化的干部队伍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自我监督约束。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程序意识,以制度建设推动执纪执法规范化建设步伐。强化线索管理、措施使用、案件办理等各环节内控机制建设。规范使用纪检监察建议和组织措施,提高针对性、时效性、权威性。严把案件实体关、程序关、证据关,确保每起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治制度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强化队伍作风建设。树立“极致”意识和“工匠”精神,突出“严新细实”,每项工作、每件任务都要坚持精雕细琢、精益求精,做到让自己绝对满意、让别人无可挑剔,以严谨的态度和严明的纪律倒逼责任落实,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把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


       同志们,聚力新阶段,奋进新征程。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凝心聚力、勇于创新、攻坚克难,以全新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体现新担当、实现新突破、展现新作为,推动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延吉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