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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虎同志在中共汪清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汪清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6-07 09:15:06    分享至新浪微博

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全面开启汪清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坚强保障

——崔虎同志在中共汪清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2月24日)

 

       我代表中共汪清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州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县委十五届十次全会部署,回顾2020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刚才,州委常委、县委书记苏景华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州纪委监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提出的“1133”工作思路和州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奋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


       (一)聚焦政治建设,一以贯之践行“两个维护”。强化政治担当。组织召开纪委常委会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列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吉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7次,坚持联系实际学、持续跟进学、融会贯通学,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做实政治监督。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三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决战脱贫攻坚,紧盯“三大攻坚战”,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7件7人,用铁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二)聚焦监督协助职责,推动“两个责任”一体落实。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向全县51个党委(党组)、21个纪检组、纪(工)委发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纪实手册295本,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构建责任落实机制。协助县委下发《工作提示函》,制定《主体责任工作落实分解表》,向县委专题汇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情况2次,进一步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主动约谈乡科级干部278人次、党组织一把手26人次,谈话提醒6人次,对新提拔任职的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254人次,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三)聚焦民生领域突出问题,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危房改造和贫困人口对接等县委重点工作,发现问题299个,下发监察建议30份,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案件42件42人,通报各类典型案例1期1起1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稳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六清行动”,线索核查办结率、群众实名举报反馈率均达到100%。2020年3月县纪委监委被评为2019年度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以正风反腐惩恶的扎实成效,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督导检查,织密筑牢监督网,压实防控责任,重点查处疫情防控落实不力等突出问题。在教育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中,受理问题线索32件,初核了结26件,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9人,处分6人,下发工作提示函6期,通报曝光典型案件1期1人。此外,扎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小额贷、人防系统腐败和杜绝餐饮浪费等各类专项整治,全年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99件99人,党内问责案件5件5人,通过严肃查处持续形成警示震慑。


       (四)聚焦“改革创新”,着力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创新工作模式。以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提出的“1133”工作思路为指导,探索推行纪检监察室、派驻(派出)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1+1+1”联动工作模式,组建了9个由各纪检监察室主任担任组长的联合承办组,增强了工作的协同性和有效性。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联合承办组、党风室、巡察组三方沟通协作机制和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各部室的“1+X”协作配合机制,形成信息互通、人员互派、成果共享的工作机制。


       (五)聚焦监督首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不断强化日常监督。制定《日常监督工作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主动约谈1363人次,谈话提醒205人次,报请党委(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101次,党风廉政意见回复2248人次,着力增强日常监督效能。扎实推进巡察监督。组织开展常规巡察2轮,巡察党组织36个,个别谈话266人次,提出意见建议275条,实现全县271个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全覆盖。完成对第九轮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第十轮巡察开展情况的巡察后评估,进一步强化巡察实效。持续深化精准监督。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30人次,其中,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为334人次、62人次、15人次、19人次,惩治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及时为3起典型不实举报中的6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营造良好干事创业氛围。


       (六)聚焦正风肃纪,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新成效。严格落实报备制度。登记领导干部及重要岗位人员因(公)私出国(境)2人次、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14人次、公休日申请用车83台次,强化党员干部规矩意识。紧盯关键节点。在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前夕,制定并提前下发廉洁过节通知4次,督促党员干部在节日期间紧绷遵规守纪这根弦。纠治不正之风。聚焦公车私用、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贴或福利、办公用房面积超标等问题,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34件34人,进一步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好转。


       (七)聚焦标本兼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构筑不敢腐的堤坝。始终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立案128件,党纪政务处分91人(乡科级6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采取留置措施4人,挽回经济损失357.2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社会和纪法效果。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加强机制和制度创新,强化日常监督,坚持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予以了结85人次、批评教育26人次、谈话提醒205人次,通报9人、诫勉谈话3人次、其他批评教育类2人次、警示谈话4人次,着力规范权力运行。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落实《以案促改实施办法》和“一案三报告”制度,全年共组织3600余名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对27名新提拔科级干部开展助廉家访,教育40余名公安干警参加庭审、发放《忏悔录》等书籍1000余本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八)聚焦能力提升,多措并举打造新时代纪检监察铁军。加强规范化建设。制定出台《<规则><规定>程序、措施审批权限表》、《问题线索处置规程》等16项规章制度,形成线索研判、分办、处置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推进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委内轮岗交流6人,从系统外调入10人,干部队伍进一步优化壮大。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到吉林调研指导重要讲话精神、职务犯罪疑难争议案例解析、《民法典》、《监察法》等内容,开展集中培训25期1334人次,在全州系统专业化能力知识测试中班子排名第一、整体排名第三,积极向省州纪委监委选派29名骨干力量以案代训,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稳步提升。


       总体来看,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拓展,政治生态持续向上向好,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腐败存量还未见底、增量仍有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仍然禁而未绝,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仍时有发生,正风肃纪反腐必须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以坚如磐石的决心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同时,也要清醒的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距离高质量发展还有一定的差距,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参差不齐;从政治上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还有不足;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不愿监督的现象仍然存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规范化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职责分配和人员配置等方面还需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自我监督还需进一步加强,等等。对此,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州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县委十五届十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紧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开启汪清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和“十四五”开局起步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进入新阶段、适应新要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州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对“十四五”、围绕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坚持和深化“1133”工作思路等方面作出了重大决策部署,为我们做好今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上级部署要求与纪委监委职责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标准,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坚持政策策略、纪法情理融合,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在全县发展新征程中坚定政治方向、把准职能定位,展现担当作为。以州纪委全会提出的统筹推进“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年”“监督质量显著提升年”“队伍素质显著提升年”“工作作风显著提升年”活动为有力契机,更加突出政治监督,更加突出“一把手”和同级监督,更加突出基层监督,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更加突出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更加突出各类监督贯通融合,更加突出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持续发力,一体推进“三不”“三改”“三转”,全方位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效,有力保障新时代汪清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一)强化政治监督,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努力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纪委监委、县委工作安排,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深入开展政治生态调研,加强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突出监督重点,围绕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实施“十四五”规划,加强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战略举措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各领域各部门做好“六保”工作、落实“六稳”任务等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一体推进“三不”方针方略,巩固深化反腐败斗争。坚持从严惩贪肃腐。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加大对国有企业和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将“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深化以案促改推动构建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多措并举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充分利用典型案例资源、向党委报告和下发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进一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持续强化教育宣传。认真贯彻落实廉洁文化建设指导意见,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面对不同受教育群体分类施教,开展以案示警、以案释纪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将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引向深入。


       (三)深化作风建设,推动敢担当善作为蔚然成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谋划创新监督方式,找准症结,堵塞漏洞,完善制度,紧盯时间节点,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坚决防止反弹回潮,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持不懈纠治四风。重点整治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在调查研究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在服务基层群众方面不担当、不作为、“吃拿卡要”,热衷于以会议形式开展布置工作、文风会风不实不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纠治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公车,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公款吃喝、旅游,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旅游活动安排,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着力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努力构建亲清型政商关系,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力弘扬文明新风。强化与公安、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沟通协作,研究制定衔接办法,加强对信访举报、典型案件的统计分析研判,推动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的提升。通过开展廉政谈话、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树立良好家风,严守党规党纪、自警自省,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形成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


       (四)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加强对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监督检查,特别是针对我县“十四五”规划、2035年远景目标和今年工作安排中的各项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集中开展供销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持续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药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持续纠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和不正之风。注重巩固拓展整治成果。督促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党员干部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职尽责。持续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制度机制、治理机制,着力提升纪检监察机关和巡察机构精准发现问题和监督执纪执法能力。通过到基层一线调研、主动约谈、谈话提醒、监督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的监督约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五)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着力提升巡察监督质效。充分发挥巡察党内监督利剑作用。落实省委巡视办工作要求,对县检察院开展常规巡察,选取不少于4个单位进行巡察“回头看”,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加强政治监督,针对涉及民生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适时开展专项巡察,不断提高全覆盖质量。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持续完善县委巡察“1+X”工作机制和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融合工作机制,加强内设机构、派驻机构与巡察机构的协作配合,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建立健全巡察机构与组织、政法、审计、财会、群众等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共享信息资源、力量手段和监督成果,形成监督合力。完善巡察干部选调制度机制。根据省委巡视办出台的巡视巡察抽调干部管理办法,制定县委巡察抽调干部管理办法,严把准入关口,配齐配强力量,把巡察机构打造成发现干部、培养干部的平台。


       (六)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运用“1+1+1”监督模式。在继续推行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派驻派出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1+1+1”联办组工作模式的基础上,调整内部分工,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流程,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在职能作用上互助互补,在力量使用上统筹统管,在成果运用上共通共享,进一步强化监督合力。稳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配齐配强派驻监督力量,健全完善配套机制,支持派驻机构发挥好“前哨”作用,强化“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突出政治监督,结合被监督单位职责任务,从政治上发现和处理问题,把政治监督贯穿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始终。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较真碰硬,并在“常”和“长”上下功夫,定期研判被监督部门政治生态,做出精准“画像”评价,让监督常在,形成常态。着力增强监督质效。通过编制印发《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手册》等措施,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以及说情打招呼等行为,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做到早发现早提醒、真容错敢纠错、讲政策给出路,既坚决查处胡作非为的,又积极支持有所作为的,形成正确导向。


       (七)对标新时代新要求,锻造纪检监察铁军。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把基层党支部和巡察组、审查调查组等临时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不断强化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战斗力。着力提升履职尽责本领。加强年轻干部的选拔培养,注重引进党建、法律、金融、审计等各方面人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以老带新、以案代训,强化实战练兵,年轻干部进一步向执纪执法一线倾斜。持续深化全员培训,定期组织集中培训和业务知识测试,着力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强化自我监督约束,决不能滥用权力、以权谋私。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坚持集体决策,健全内控机制,严格审批权限,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严查快办,坚决防止“灯下黑”,以铁的纪律作风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立足新起点,迈向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要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体现新担当、实现新突破、展现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履职尽责、勇于担当,推动汪清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夺取汪清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胜利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