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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政务处分 | 龙井市智新镇光新村村书记兼村主任徐天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龙井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4-14 10:54:31    分享至新浪微博

       徐天刚,男,汉族,1966年3月出生,初中文化,1986年11月参加工作,198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3年至2020年9月,任龙井市智新镇光新村村主任;2020年9月至今,龙井市智新镇光新村村书记兼村主任。


       经审查,徐天刚同志存在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


       2017年至2019年,徐天刚在担任龙井市智新镇光新村村主任期间,未如实向财政部门上报光新村被征土地情况,致使光新村11户村民继续违规领取被征土地粮食直补款共计16485.32元人民币,造成国家资金损失。


       徐天刚同志身为党员,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其行为已构成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徐天刚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本决定自2021年4月14日起生效。如对本处分决定不服,可向龙井市纪委或上级党组织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