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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市纪委监委通报1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的典型案例

来源:龙井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6-15 10:50:39    分享至新浪微博

       近年来,龙井市纪委监委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立足职能职责为群众办实事,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尤其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为强化警示教育,推动以案促改,现将1起扶贫领域查处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龙井市智新镇光新村原村书记金哲、村主任徐天刚等人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17年至2019年,时任龙井市智新镇光新村村书记金哲、龙井市智新镇光新村村主任徐天刚、村报账员韩贵福,未如实向财政部门上报光新村被征土地情况,致使光新村11户村民继续违规领取被征土地粮食直补款共计16485.32元,造成国家资金损失。时任龙井市智新镇光新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朴哲松,未对光新村核减2016年被征土地面积公示内容进行监督。金哲、徐天刚、韩贵福、朴哲松4名同志身为党员,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其行为已构成违纪。2021年4月14日,金哲、徐天刚、韩贵福、朴哲松4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充分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在工作中,仍然存在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不按规定办事、乱决策等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这些问题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啃食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必须引起高度警醒。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正确行使权力,强化责任担当,既防权力失控,又防权力失位,树立起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各级党组织要保持政治定力,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让广大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市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坚持“零容忍”,不断提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综合功效,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民心,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