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和龙信息公开

和龙信息公开

和龙市纪委公开曝光4起落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不力典型问题

来源:和龙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4-30 13:39:45    分享至新浪微博

       2020年3月,和龙市环保局出台《和龙市2020年春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2020年4月16日至24日,我市辖区内连续多天发生违规露天焚烧秸秆情况,涉及3个镇8个行政村。其中,有的镇村被上级部门连续通报2次;有的镇村火点多,过火面积大;有的镇村落实秸秆离田工作不到位,不仅造成环境污染,也造成不良影响。个别镇村及行业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作风飘浮、工作不实,对秸秆禁烧工作思想认识、宣传引导、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为进一步压紧压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近日,市纪委监委对秸秆禁烧工作中的失职失责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并依据情节,分别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及组织处理。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拟给予头道镇党委副书记兼镇长李春南、头道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金承军、西城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李永春、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李军、头道镇龙门村村主任张春雷等5人党内警告处分;

       拟给予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朱重锡、头道镇党委副书记兼工会主席李官俊、头道镇纪检书记付强、头道镇龙坪村村主任刘家红、头道镇明星村村主任文明哲、头道镇龙水村村书记文春姬、西城镇城南村村书记兼主任姜荣军等7人诫勉谈话组织处理;

       拟给予八家子镇副镇长陈毓涛、西城镇二道村村主任朴相权、八家子镇南沟村村书记兼主任邹世林等3人批评教育组织处理;

       拟给予西城镇副镇长金鑫等1人谈话提醒组织处理。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行业部门要以此为戒,进一步认识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性、严峻性、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避免再次造成不良影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同级党委及驻在部门党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