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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珲春市纪委监委春节期间廉洁自律提醒

来源:珲春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02-07 11:20:57    分享至新浪微博

春节将至,年味渐浓。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珲春市纪委监委提醒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坚定理想信念,弘扬清风正气,做到令行禁止,过一个廉洁平安、欢乐祥和的春节。

一、筑牢思想防线,坚决做到“十个严禁”。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严守纪律规矩,严防“节日腐败”,坚决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以及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严禁违规吃喝、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及福利;严禁参加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将探亲访友、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严禁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参与赌博;严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二、加强廉洁教育,履行“一岗双责”。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在春节前组织开展一次廉洁过节教育,坚持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始终,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一把手”要亲自提要求,带头做表率,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干干净净的政商关系;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在严于律己的同时,还要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严格教育监督分管领域党员干部,自觉抵制春节期间收礼送礼、违规宴请、大吃大喝等“节日病”和陈规陋习。


三、强化监督检查,深入纠治“四风”。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春节这个关键时间节点,密切关注“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畅通举报渠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创新方式方法,通过随机抽查、大数据筛查等措施,深入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对发现的“四风”问题,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查处。市纪委监委将充分利用“信、访、网、电”平台,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对落实廉洁过节工作部署不力、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倒查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并将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综合效应,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于律己、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欢迎全体党员干部、广大群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积极主动参与监督,携手营造清廉节俭、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监督举报电话:0433-12388


监督举报公众号:廉洁珲春


监督举报网站:jilin.12388.gov.cn/yanbianzhou/hunchunshi/


中共珲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