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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炜在中共珲春市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珲春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2-27 09:51:34    分享至新浪微博

在新征程上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为将珲春打造成为海洋经济和对外开放新高地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共珲春市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3年2月13日)

王金炜


 我代表中共珲春市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州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十六届二次全会部署,回顾2022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3年任务。刚才,市委书记盛效儒同志作了讲话,全面分析了我市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新形势新特征,对以自我革命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引领和保障珲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具体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我们迎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在州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深化“1133”工作思路,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协助市委坚定稳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突出“两个维护”,持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纪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常委会会议29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第一时间召开市纪委常委(扩大)会议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会,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一贯到底。


 二是坚持精准发力。统筹开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监督,累计派出4200余人次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416件,严肃查处51名干部疫情防控工作失职失责问题,对秸秆禁烧工作履职不力的9名干部给予相应处理,以严明纪律保障战疫情、稳经济、护民生各项工作。扎实开展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处置各类问题线索85件,其中立案3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通报典型问题7起7人,全力护航珲春营商环境公平健康发展。


 三是聚焦“关键少数”。协助市委出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组织开展全市“一把手”勤政廉政集体谈话,协助开展全市党组织书记述责述廉评议、市管干部勤政廉政集体谈话,约谈8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部门“一把手”,进一步压紧压实“关键少数”管党治党责任。创新实施市直部门政治生态情况定期抄报分管市级领导制度,督促同级党政班子成员更好履行“一岗双责”。向467名乡科级干部发放《“两个责任”履责纪实手册》并定期检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落地。


 (二)坚持系统思维,不断提升标本兼治综合效能


 一是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持续深化供销、供热、粮食购销等领域专项整治,处置问题线索8件,其中立案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打包”推进残联、开发区、安全生产、农村“册外地”、学生餐“微腐败”、党员领导干部非法圈地建豪宅等专项整治,处置问题线索90件,其中立案3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收信访举报239件,处置各类问题线索538件,其中立案14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1人,涉及乡科级领导干部18人,采取留置措施4 人,移送检察机关4人,挽回经济损失330余万元,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二是强化刚性制度约束。进一步加强监督促治、以案促改工作,增设3个“两书一函”前置审核部门,着力提升促治促改工作精准性针对性。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下发“两书一函”52份,推动相关单位完善制度47项,督促其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建立完善行贿人信息库,更加注重腐败源头治理。制定《珲春市纪委监委2022年度回访教育工作实施办法》,对29名受处分干部开展回访教育,努力实现纪法约束有硬度、组织关怀有温度。


 三是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协助市委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廉洁文化“六进”活动,建立宣传阵地35个,开展各类活动412次,推动构建廉洁文化全覆盖宣传格局。高标准建立完善板石孟岭、敬信防川、圈河口岸等廉洁文化示范点,推动廉洁文化触目即知、触手可及。高质量拓展市廉政教育中心功能作用,增设“廉洁微课堂”板块并录制廉洁故事、一封家书等“微视频”11期,1670人次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廉洁文化阵地建设质效持续提升。自主研发“廉洁珲春”手机体验平台,精准推送各部门特色亮点,切实增强新时代廉洁文化传播活力。在中央、省、州主流媒体刊发各类廉政宣传稿件133篇,其中中央级19篇、省级26篇、州级88篇,全面营造崇廉尚实的良好氛围。


 (三)压实第一职责,进一步增强监督全覆盖有效性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监督力度。强化意识形态领域专项监督工作,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4件,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落细。紧盯省、州基层治理专项巡视巡察和市本级巡察反馈整改问题,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推动整改落实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


 二是推动派驻监督规范高效。认真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会同派驻部门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126次,开展专项检查289次,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758件。建立《派驻部门权力运行清单》,全面梳理廉政风险隐患672个。制定《珲春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回驻点”监督检查工作办法(试行)》,着力破解综合派驻力量不足、针对性不强等监督难题。


 三是科学把握各项政策策略。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教育帮助和处理520人次,“四种形态”占比依次为74.1%、17.7%、4.2%、4%,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深化拓展。坚持权责统一、失责必问,问责党员干部45人。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回复党风廉政意见3235人次,提出否定意见62人次。出台《珲春市纪委监委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实施办法》,及时为1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问题,牢固树立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鲜明导向。


 (四)从严纠治“四风”,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一是持续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全面了解市直部门2019年以来“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将研判结果作为日常监督和巡察发现问题的重要来源,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守住重要节点寸步不让,下发节前廉洁提醒6次,开展专项检查20批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3件;处置问题线索4件,处理2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见效生威。


 二是严查“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处置问题线索32件,其中立案1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深挖细查饮酒驾驶背后的违规吃喝问题,处置问题线索14件,其中立案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6件90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4起4人,以钉钉子精神持续纠治“四风”顽瘴痼疾。


 三是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协助市委制定《珲春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和下一步改进措施》,深入总结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市作风建设经验成效,总体部署下阶段落实举措,努力构建常纠长治工作格局。在全市重点部门和部分乡镇街道设立常态监测点8个,聚焦基层减负、公务接待等“四风”突出问题开展动态监测,以点带面推进全市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五)站稳人民立场,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一是全程监督助力乡村振兴。印发《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的实施方案》,建立《监督检查工作清单》和《重点项目监督清单》,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6件,推动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置乡村振兴领域问题14件,其中立案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以强有力监督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是深挖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紧盯教育医疗、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失职渎职等行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置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56件,处理71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三是巩固拓宽基层监督渠道。采取定期到廉情点接访、与特约监督员“1对1”谈话等方式,收集问题64件,形成线索24件,其中立案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着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六)坚守巡察定位,管党治党“利剑”作用更加彰显


 一是坚决落实巡察政治要求。全面总结巡察工作经验,协助市委制定《中共珲春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22—2026年)》。扎实开展营商环境、校园餐桌等市本级专项巡察,反馈并督促整改问题26件,移交问题线索19件;同步开展基层治理省市县三级联动巡视巡察和十二届州委第一、第三轮州县联动巡察,反馈并督促整改问题247件,移交问题线索118件,巡察震慑作用充分显现。


 二是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全面梳理十五届市委被巡察党组织反馈整改台账,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33件。对12个部门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督促解决整改不到位问题30件,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运用落地见效。


 三是多措并举抓好队伍建设。加强与组织部门协作配合,动态调整41名乡科级干部组长库和86名巡察专员库,巡察人才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始终注重巡察队伍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能力提升,组织集中培训5次,巡察干部综合能力进一步增强。


 (七)健全监督体系,不断拓展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果


 一是持续深化信访监督。将强化信访监督作为完善监督体系的重要抓手,采取“综合分析+专题分析+形势分析”模式,形成各类研判报告12份,为州纪委监委和市委决策提供有效参考。深入开展信访举报“接诉即办”工作,着力形成快接快办、快查快结、快速反馈的工作闭环。出台《珲春市纪委监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3次,推动化解全市重点信访事项。


 二是贯通融合党内监督。构建“室组乡(街)”联动监督联合办案机制,将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工)委统筹划分为8个片区协作组,围绕疫情防控、营商环境、安全生产等方面联动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42批次,发现问题线索52件,处理52人,有效破解基层监督力量薄弱、方式单一、能力不强等问题。


 三是有效衔接各类监督。协助市委制定《关于构建全面从严治党大监督格局的工作方案》,加强与审计部门在违规发放边民补贴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努力推动各监督主体之间信息互通、线索互移、成果共享,有效促进各类监督力量整合、工作融合。


 (八)锻造过硬队伍,稳步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开展“三会一课”75次、“主题党日”活动35次,稳步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增设7个党支部,成立5个临时党支部,选优配强各支部委员,持续打造坚强战斗堡垒。全委110名党员干部深入开展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创建文明城等各项工作,在实践中继承弘扬伟大建党精神。


 二是强化能力素养。制定实施《珲春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提升“三个素质”练内功·做到“两个更好”争一流“三化”建设行动方案》,以“三会一课”等常规党组织活动为基础,创新搭建每日习语、纪法微课堂、双周交流会、工作日报制、干部大讲堂大调研等载体和制度,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纪法素质、业务素质,努力做到“比昨天干得更好、比别人干得更好”。


 三是激励约束并重。印发《珲春市纪委监委工作质效考核实施方案》,每季度评查各部门工作情况并公开通报,年终依据评查结果评优选先。进一步加大干部监督工作力度,增设干部监督室并明确专人负责;健全完善干部廉政档案、分层分类谈心谈话、干部家访等制度,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意识。在全州县市率先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切实做到对其负责、受其监督。
总结工作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我们的工作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体推进“三不腐”的理念有待进一步深化,监督促治、以案促改综合效能还需持续彰显;“四风”问题积弊顽疾尚未完全根除,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仍时有发生;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还不够有力,干部整体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全力加以解决。


 二、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推动珲春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的关键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州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部署和市委十六届二次全会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任务要求,与时俱进、持续深化“1133”工作思路,把工作目标谋划得更加清晰,把工作标准谋划得更加科学,把工作重点谋划得更加严密,把工作方法谋划得更加有效,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将珲春打造成为海洋经济和对外开放新高地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在珲春落实到位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坚定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肃清孙政才和苏荣、王珉流毒影响,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


 二是紧盯重点环节。聚焦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三新一高”、乡村振兴、海洋经济、项目建设、安全生产、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党中央和省、州、市重大决策部署,列出监督清单、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解决贯彻执行中的堵点、淤点、难点问题。按照州纪委部署要求,扎实开展督任务落地、督民生保障、督营商环境、督作风转变、促担当作为“四督一促”专项行动,在监督具体精准上下更大功夫。规范审慎回复党风廉政意见,严把政治关、廉洁关。


 三是管好“关键少数”。进一步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聚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等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协助市委做好各级党组织书记述责述廉评议工作,组织开展纪委书记与下一级党组织负责人谈话监督,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约谈提醒,对出现失职失责、违纪违法问题的严肃查处,督促其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二)推动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是更好发挥专责监督作用。深入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回驻点”工作制度,健全完善“组组”联手、“室组”联动、“室组乡(街)”联合监督办案机制,更好发挥信访检举举报平台作用,提高专责监督的精准性、协同性和实效性。促进乡镇街道纪(工)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将全市村(社区)监督委员会主任聘任为特约监督员,完善一贯到底的专责监督执纪执法体系。用好问责利器,既防止问责乏力,也防止问责泛化,做到精准规范、实事求是。


 二是切实履行协助监督职责。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市委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市委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推动完善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五位一体”的党内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大监督格局作用,促进党内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重点加强与审计机关协调配合,用好审计监督成果。


 三是优化畅通基层监督渠道。探索将全市廉情点建设成为廉情民意“接收站”和小微权力“监督站”,更好发挥其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阵地、监督公职人员从政行为的重要平台、反映群众急难愁盼诉求的重要渠道作用,持续巩固提升基层监督效能。


 (三)全面贯彻巡察工作方针,持续增强巡察监督权威性、震慑力、穿透力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把严的要求贯彻到巡察全过程各方面。着眼高质量完成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专题巡察,全面开展对村(社区)巡察,配合省、州联动开展专项巡察和农村“三资”专题联动巡察整改“回头看”,把巡察利剑磨得更光更亮,始终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二是强化成果运用。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责任、巡察机构统筹督促职责,对虚假整改、“纸面整改”问题严肃问责。将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改革发展结合起来,对典型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治理,推动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增强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实效。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持续强化巡察“人才库”动态管理,为高质量开展巡察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健全完善巡察抽调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继续实行“一巡一评”考核办法,根据评定结果择优向组织部门推荐使用,充分调动抽调干部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推进巡察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巡察监督科学化水平。


 (四)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


 一是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严肃查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违规公款吃喝及变相旅游等享乐奢靡问题。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担当、不用力,对政策举措和工作部署片面理解、机械执行、野蛮操作,玩忽职守不作为,任性用权乱作为,权力观异化、政绩观扭曲、事业观偏差等问题,严肃纠治搞形象工程、数据造假、加重基层负担行为,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深挖根源、找准症结,精准纠治、增强实效。


 二是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深入推进反映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信访举报“接诉即办”,聚焦就业创业、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行为。


 三是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完善风腐同查、同审、同析机制,进一步提升“风腐一体”纠治综合效能。持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年”成果,大力培树“严新细实”工作新风。开展时代新风宣传教育,促进全市党员干部牢记“三个务必”,践行“三严三实”,坚守清正廉洁。


 (五)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形成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浓厚氛围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协助市委召开全市警示教育会议,推动市委党校开设“廉政一日”课程,将铁的纪律转化为全市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高度重视对年轻领导干部的纪律教育,组织开展年轻干部专题廉政教育活动,有效提升纪法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


 二是强化纪律执行。将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对违反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综合运用谈话函询、提醒批评等方式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督促指导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部门党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举一反三、以案明纪。


 三是坚持综合施策。更加精准科学运用“四种形态”,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大胆容错纠错,严打诬告陷害,及时澄清正名,努力消除妨碍全市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各种因素,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六)以“全周期管理”理念一体推进“三不腐”,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一是要在不敢腐上持续加压。深化整治国企、政法、粮食购销、招投标、开发区、国土资源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政策支持力度大的领域腐败,坚决清理风险隐患大的行业性、系统性腐败;注重查处“影子公司”、“期权腐败”、政商“旋转门”、“逃逸式辞职”等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持续深化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扎实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农村“三资”、边民补贴等方面和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问题。推动“打伞破网”常态化机制化,严查黑恶案件背后腐败和“保护伞”。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强化重点个案攻坚,继续开展“一人多证”专项整治。


 二是要在不能腐上深化拓展。持续开展监督促治、以案促改,推动严厉惩治、规范权力、教育引导紧密结合、协调联动。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点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向多人行贿等行为,健全完善行贿人信息库,探索推行对行贿人实行联合惩戒。


 三是要在不想腐上巩固提升。深入开展廉洁文化“六进”活动和群众性创建活动,再选优树强一批廉洁文化示范点,探索开展廉洁文化进园区、进企业、进国门等活动,全面打造“廉洁珲春”文化品牌。开展分级分类警示教育,组织市管干部家属参观市廉政教育中心、观看警示教育片,持续筑牢廉洁从政家庭防线。


 (七)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持续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铁军


 一是坚持凝心聚魂。更好发挥市纪委常委会表率作用,坚持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制度,自觉用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观察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结合党中央部署的主题教育,认真开展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切实加强政治教育、党性教育。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双融双促。深化机关文化建设,着力打造具有珲春特色的纪检监察机关文化。


 二是提升斗争本领。深入开展提升“三个素质”练内功·做到“两个更好”争一流“三化”建设行动,突出能力建设,强化全员培训,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方法,持续增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三是严管厚爱结合。进一步完善回避、保密等内控制度,坚持安全文明办案。认真落实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优秀年轻干部“441”选育计划,高质高效推进监察官等级首次确定工作,着力抓好纪检监察干部优选、优育、优储工作。坚决防治“灯下黑”,强化廉洁建设,打造自身正自身硬的纪检监察铁军。进一步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关心关爱力度,更好传递组织关怀。


 同志们,征途漫漫,惟奋斗者进,惟自胜者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协助市委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