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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珲春市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来源:珲春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2-27 09:04:02    分享至新浪微博

中共珲春市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2023年2月13日在中共珲春市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共珲春市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23年2月13日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市纪委委员17人,列席224人。


珲春市委书记、珲春示范区党工委书记盛效儒出席全会并讲话。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示范区管委会及市法院、市检察院、珲春林区法院、珲春林区检察院、州处理日本遗留化学武器办公室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全会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传达学习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州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总结2022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3年任务。审议通过了王金炜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在新征程上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将珲春打造成为海洋经济和对外开放新高地提供坚强保障》工作报告。


 全会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邃、内涵丰富、论述精辟,从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分析大党独有难题的形成原因、主要表现和破解之道,深刻阐述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目标任务、实践要求,对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是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根本遵循,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根本指引。李希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周密部署今年重点任务,充分体现了新一届中央纪委坚定的政治立场和强烈的使命担当。景俊海同志在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以自我革命精神引领和保障吉林全面振兴作出具体部署。张忠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委部署,进一步明确今年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为做好全省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航向标”、“规划图”、“任务书”。胡家福同志在州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上的讲话,深入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全面分析全州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新形势新特征,对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引领和保障延边振兴发展作出具体部署。裴庆镇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全面回顾2022年全州纪检监察工作,对2023年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作出部署安排。盛效儒同志的讲话充分肯定过去一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新成效,对深入推进全市全面从严治党提出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指出,2022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州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深化“1133”工作思路,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突出“两个维护”,持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坚持系统思维,不断提升标本兼治综合效能;压实第一职责,进一步增强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从严纠治“四风”,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站稳人民立场,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坚守巡察定位,管党治党利剑作用更加彰显;健全监督体系,不断拓展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果;锻造过硬队伍,稳步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全会分析了当前存在的问题,要求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全会强调,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推动珲春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的关键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州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部署和市委十六届二次全会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任务要求,与时俱进、持续深化“1133”工作思路,把工作目标谋划得更加清晰,把工作标准谋划得更加科学,把工作重点谋划得更加严密,把工作方法谋划得更加有效,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将珲春打造成为海洋经济和对外开放新高地提供坚强保障。


 第一,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在珲春落实到位。坚定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肃清孙政才和苏荣、王珉流毒影响,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聚焦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党中央和省、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解决贯彻执行中的堵点淤点难点问题。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督促其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第二,推动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更好发挥专责监督作用,提高专责监督的精准性、协同性和实效性。用好问责利器,做到精准规范、实事求是。强化“五位一体”的党内监督体系,促进党内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重点加强与审计机关协调配合,用好审计监督成果。更好促进乡镇街道纪(工)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完善一贯到底的专责监督执纪执法体系。探索开展廉情民意“接收站”、小微权力“监督站”建设,持续巩固提升基层监督效能。


 第三,全面贯彻巡察工作方针,持续增强巡察监督权威性、震慑力、穿透力。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把严的要求贯彻到巡察全过程各方面。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专题巡察,全面开展对村(社区)巡察,配合省、州联动开展专项巡察和“三资”专题联动巡察整改“回头看”,始终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强化成果运用,对虚假整改、“纸面整改”问题严肃问责。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切实发挥“熔炉”作用。


 第四,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严肃查处享乐奢靡问题,重点纠治形象工程、数据造假、加重基层负担行为,加大通报典型案例力度,深挖根源、找准症结,精准纠治、增强实效。深入推进信访举报“接诉即办”,严肃查处民生领域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行为。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持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年”成果,大力培树“严新细实”工作新风。开展时代新风宣传教育,促进全市党员干部牢记“三个务必”,践行“三严三实”,坚守清正廉洁。


 第五,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形成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浓厚氛围。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将铁的纪律转化为全市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高度重视对年轻领导干部的纪律教育,有效提升纪法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将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对违反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更加精准科学运用“四种形态”,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大胆容错纠错,严打诬告陷害,及时澄清正名,努力消除妨碍全市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各种因素,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第六,以“全周期管理”理念一体推进“三不腐”,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深化整治国企、政法、粮食购销、招投标、开发区、国土资源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政策支持力度大的领域腐败,持续深化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扎实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深化监督促治、以案促改,推动严厉惩治、规范权力、教育引导紧密结合、协调联动。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探索推行对行贿人实行联合惩戒。深入开展廉洁文化“六进”活动和群众性创建活动,持续打造“廉洁珲春”文化品牌。


 第七,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持续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铁军。更好发挥市纪委常委会表率作用,自觉用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观察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突出能力建设,强化全员培训,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方法,持续增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认真落实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优秀年轻干部“441”选育计划,高质高效推进监察官等级首次确定工作。坚决防治“灯下黑”,强化廉洁建设,打造自身正自身硬的纪检监察铁军。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忠诚尽职、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