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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珲春市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

来源:珲春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2-10 10:57:44    分享至新浪微博

中共珲春市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
(2022年2月9日中共珲春市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共珲春市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22年2月9日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市纪委委员21人,列席229人。

       中朝罗先经济贸易合作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珲春示范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市委书记陈胜同志出席全会并讲话。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示范区管委会及市法院、市检察院、珲春林区法院、珲春林区检察院、州处理日本遗留化学武器办公室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全会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传达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州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总结2021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2年任务。审议通过了王金炜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自觉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以自我革命精神推动珲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总结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成功实践,对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出战略部署,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赵乐际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全面落实党中央部署,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遵循。省委书记景俊海同志在省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上的讲话,围绕我省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任务,对深化我省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要求。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忠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委部署,进一步明确今年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省委常委、州委书记田锦尘同志在州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对我州坚定不移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坚决打好全面从严治党攻坚战、持久战作出具体部署。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裴庆镇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全面回顾2021年工作,对我州纪检监察工作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作出具体部署。陈胜同志的讲话充分肯定过去一年我市正风肃纪反腐工作成效,对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2021年在州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突出政治建设,坚决扛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运用系统思维,持续提升“三不”综合治理效能;风腐一体纠治,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效;站稳人民立场,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健全监督体系,推动形成公权力规范行使的强大合力;坚持守正创新,着力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坚守政治定位,切实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强化自身建设,从严锻造新时代纪检监察铁军。肯定成绩的同时,全会分析了当前存在的问题,要求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全会强调,2022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也是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和珲春开发开放30周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州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十六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自觉运用党的自我革命历史经验,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珲春打造新发展格局和“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重要节点城市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全会强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州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与时俱进深化“1133”工作思路,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一,坚决拥护“两个确立”,矢志不移加强党的政治监督。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化运用党的自我革命历史经验,以实际行动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三新一高”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委工作要求,制定任务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做深做实政治监督,确保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积极协助市委全面彻底肃清孙政才和苏荣、王珉流毒影响,坚决防范和查处涉及“七个有之”等违反政治纪律问题。

       第二,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着力构建同向发力有效机制。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矿产资源开发、征地拆迁等领域及“村官”腐败问题,加大对同级党委管理干部腐败问题查处力度,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探索实施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坚决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进一步做实做细分级分类警示教育,加大对农村“两委”干部、年轻干部等重点群体的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广大干部自觉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扎实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第三,坚定不移正风肃纪,持续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组织开展破坏全市营商环境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监督检查,深化供热等领域专项整治,开展残联系统惠民资金使用管理、中小学生营养餐方面问题专项治理,集中开展农村“三资”等领域专项整治,推进“打伞破网”常态化,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成果。探索建立风腐同查、风腐同审和风腐同析制度,确保惩治腐败和纠治“四风”一体推进。进一步加强对信访举报问题的分析研判,对群众反映集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形成专题分析报告,为市委决策提供有效参考。

       第四,贯彻巡察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利剑作用。聚焦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发挥巡察凝聚党心民心政治作用。全面总结十五届市委巡察工作,协助市委制定五年巡察工作规划,高标准开展十六届市委巡察工作。围绕市第十六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和发展路径,聚焦开发区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专项巡察,推动市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进一步规范“巡乡带村”“直接巡村”工作,不断提升村级巡察工作质效。

       第五,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涉及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向州纪委监委和市委请示报告。推动“四项监督”统筹衔接,着力实现监督力量再融合、监督效果再提升。深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切实提升综合派驻监督质效。贯彻落实宪法和监察法要求,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做好市监委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第六,践行伟大建党精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持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切实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监察法实施条例》等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做尊纪尊法、用纪用法的模范。定期排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坚决防治“灯下黑”,决不让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腐蚀生锈。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自我革命精神,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协助市委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珲春打造新发展格局和“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重要节点城市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