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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立伟在中共珲春市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珲春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2-26 17:34:15    分享至新浪微博

监督保障执行 促进完善发展
为珲春建设海洋经济示范区和沿边开放型中等城市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在中共珲春市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2月26日)   

郑立伟

 

       我代表中共珲春市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州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五届十三次全会部署,回顾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刚才,市委书记陈胜同志作了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面对新冠疫情严重冲击、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困难挑战,在州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守初心使命,忠实履职尽责,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一)不断强化政治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是加强政治引领。市纪委常委会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常委会37次,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双重领导体制,向州纪委监委和市委请示报告工作39次。大力宣传我市纪检监察工作亮点,在省、州主流媒体刊发稿件171篇,在市级媒体发布廉政信息347条,制作廉政宣传片3部,切实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是强化政治监督。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1133”工作思路和州纪委监委具体部署,紧扣中央和省、州、市委中心工作开展监督。围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三抓三早”“小额贷”“农村三资”“营商环境”“违规焚烧秸秆”“防台救灾”等领域开展监督检查,纠治各类问题161件,处理6人,对2件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坚决保障中央和省、州、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三是做实防疫监督。科学精准稳慎有效落实疫情防控监督职责,推动“六稳”“六保”落地见效。围绕防疫履职、复工复产、项目建设等领域开展监督检查18批72次,发现问题110件,提出整改意见58条。持续跟进监督全市防疫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对24名公职人员、25家部门单位作出处理。发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投身疫情监测、入户排查等工作,累计服务群众7000余次。

     (二)统筹开展专项治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一是重拳打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围绕中央第八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等重点环节,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5件,处理25人。聚焦“六清”目标,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55件,处理55人。严查违规领取低保问题,发现相关问题26件,处理26人。全市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26件,处理164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件5件,切实维护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全力营造风清气正教育环境。严格落实州纪委监委和市委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教育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通过召开宣讲会、制作宣传片、发布征集通告、发送线索征集短信等方式营造强大舆论声势。紧盯违规办班、违规补课、违规订购教辅材料等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222次,发现问题29件,处理10人,督促相关部门完善制度11项;接收州纪委监委督查组移交线索8件,处理5人,督促教育领域整改问题44项,切实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教育环境。

       三是巩固拓展林草专项整治成果。深化开展林草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立案查处涉及林草系统案件1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采取留置措施2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针对市林业局暴露出的履行职责不到位、廉政教育不深入、制度建设不完善等问题下发监察建议1件,督促涉案部门严肃整改到位。

     (三)突出巡察政治定位,利剑震慑有力凸显

       一是着力深化政治巡察。坚持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组织完成十五届市委第十、第十一轮巡察,扎实开展第十二、第十三轮巡察,对12个机关事业单位、121个行政村及5个村级社区开展政治体检,发现立行立改问题236件,反馈整改问题913件,移交问题线索79件,巡察覆盖率达到90.8%。根据巡察移交线索处理37人,利剑作用有力彰显。

       二是提升巡察联动水平。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的实施意见》,向上级巡视巡察机构请示报告工作3次,选派干部参加省委巡视2轮。建立健全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协同机制,对12个被巡察单位实施“回头看”,发现问题25件并跟踪问效。按照市委部署,巡察机构联合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采取“1+X”方式对敬信镇、市城投公司开展机动式巡察,着力破除影响珲春海洋经济发展的不稳定因素。

       三是加强巡察机构建设。编印《巡察工作指导手册》3期,固化完善巡察报告、巡察反馈、巡察整改等6项工作环节23项具体任务。加强巡察干部培养力度,围绕实战先后开展专题培训6期,参训干部107人次。完善巡察人才库能进能出机制,择优选拔党建、财审、人事等业务骨干,组建41名乡科级组长库,86名巡察专员库,着力打造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的巡察干部队伍。

     (四)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一是增强信息化监督水平。积极探索“大数据+监督检查”融合模式,自主研发政治生态研判管理系统。运用系统综合分析教育、林业等领域廉政风险并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84件,反馈整改52件,处理69人,系统建设成果受到省、州纪委监委主要领导高度认可。高质量建设完成纪检监察机关检举举报平台,举报处理信息实现横向、纵向闭环运行。

       二是健全规范化监督体系。制定《珲春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实施办法》,采取“1+1”室组结合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97次,协同办理案件46件。进一步巩固深化基层“三转”,选优配强乡镇街道纪(工)委专职副书记,同步保障津贴待遇。制定实施《珲春市纪委监委关于支持珲春发展海洋经济的指导意见》,提出7条具体工作举措,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保障海洋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具体遵循。

       三是提升常态化监督效能。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善用活用第一、第二种形态教育挽救干部672人次;稳用慎用第三、第四种形态从严惩处干部31人次。“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82.5%、13.1%、2.7%、1.7%,整体呈现“倒三角”结构。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关,出具党风廉政意见80批1584人次,对63人提出否定意见,坚决杜绝“带病”提拔评优。

     (五)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一是强化教育提醒。坚持挺纪在前,早打招呼、早提要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约谈派驻单位乡科级干部159人次、一般干部898人次,列席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51次,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始终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作为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内容,常抓常议,长抓长管。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紧盯“关键少数”和重要节点,从严查处公款吃喝送礼、大办婚丧喜庆、违规接受宴请等突出问题。协调公安部门调取公车运行数据116条、协调税务部门调取发票信息131条,组织开展监督检查4批51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2件,处理34人,持续保持纠治“四风”高压态势。

       三是强化警示震慑。从严整治工作作风,开展明察暗访3批6次,查处部门单位执行工作纪律不严不实等问题27件,处理27人。在重要节假日前下发工作通知3批次,严明纪律要求。常态化开展通报曝光,下发红头文件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件11人,持续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

     (六)“三不”协同一体推进,激励约束并重并举

       一是持续保持惩腐高压态势。坚持靶向治疗、精确惩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的反腐败工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305件次,处置问题线索843件次。立案180件,结案151件,党纪政务处分125人,采取留置措施3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涉及党员干部114人,其中乡科级正职6人,乡科级副职11人。严肃查处了市林业局副局长李光哲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进一步巩固发展。

       二是全面完善各项工作环节。开创“信访受理+法律援助”新模式,接待业务范围外来访群众154人次,援助解决涉法涉诉问题11件次。下发纪检监察建议92件,督促43家涉案单位健全完善制度35项。下发《国家监察》《忏悔录》等宣传资料113册,组织市直部门单位观看警示教育片《镜鉴》97场次。建成总面积4300平方米的廉政警示教育中心,启用标准化谈话室18间。组织开展应急演练4次、安全检查22次、排查各类风险隐患27处,有效筑牢办案安全“防火墙”。

       三是切实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制定实施《关于对受处分或处理干部回访教育工作的暂行办法》,对回访教育工作原则、回访程序、结果运用等15个方面作出细化规定,发现并整改党纪政务处分执行不到位问题53件。制定《珲春市关于推行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对5名干部实施容错纠错,对24名干部依纪依法从轻减轻处理,形成鼓励干事创业的执纪问责导向。

     (七)践行忠诚干净担当,从严从实锻造铁军

       一是强化政治品格锤炼。严肃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8次。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4次。派出党员干部近300人次深入防台救灾一线,全力协助被包保单位应对8、9、10号台风三连击。党员干部累计帮扶困难群众40人次,驻村开展工作275天,助力包保村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是强化机关建设水平。采取“两学一册一交流”方式,组织集体学习22次,制发知识汇编94册,开展模拟测试18场。组织参加全州专业化能力测试3轮次,成绩排名位列前茅。择优调入公安、法律等专业年轻干部17名,队伍结构进一步完善。新增事业编制5个,廉政教育工作力量得到巩固加强。市委倾心关注纪检监察队伍建设,8名干部受到提拔重用,10名干部走上中层岗位。升级改造纪检监察内网,新建标准化视频会议室,安装使用公车管理平台,机关信息化建设水平日益提升。

       三是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制定《珲春市纪委监委机关工作手册》,梳理业务办理、组织人事、行政管理等各项制度29项。出台实施《珲春市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实施办法》,为全市92名纪检监察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坚持刀刃向内,对反映系统内干部的2件问题线索认真核实、秉公办理,坚决防止“灯下黑”。

       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稳中有进、向上向好,特别是审查调查扎实开展、作风建设纵深推进、干部队伍活力迸发。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州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全市各级党组织的善抓善管,离不开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忠诚奉献。在此,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表现在: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松弛、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等问题依然突出;开展基层监督聚焦不够,监督质效还需巩固提升;“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仍然易发多发;一体推进“四项监督”不够平衡,制度优势有待进一步转化为治理效能,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全力加以解决。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州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五届十三次全会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深化实践“1133”工作思路,严格落实“四个进一步”总体安排,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珲春“十四五”时期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建设海洋经济示范区和沿边开放型中等城市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州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就贯彻落实好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提供了具体遵循,市委十五届十三次全会为珲春未来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要牢牢把握坚守政治机关定位这个关键。要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分析、解决问题,紧紧围绕发展大局,从严加强政治监督,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落地见效。必须要牢牢把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这个关键。要保持政治定力,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以改革创新激发内生动力,着力提高日常监督实效,提高审查调查水平,提高纪法贯通能力。必须要牢牢把握实现高质量发展这个关键。要坚持思想政治引领,在坚持依规依纪依法上下功夫,使各项工作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一)持续深化政治监督,不断增强“两个维护”行动自觉

       一是突出政治引领,强化责任担当。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定政治方向。坚持同步谋划推进党建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加强政治建设。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永葆政治本色。

       二是聚焦监督重点,提高监督效能。紧紧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推动“六稳”“六保”落地见效。从严查处干扰企业正常经营等违纪违法行为,着力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加强监督检查、严抓选风选纪,确保全市党组织换届平稳有序。

       三是强化正向激励,激发干部热情。完善细化容错纠错机制,为敢于干事创业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着力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及时澄清正名。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推动实现纪法约束有硬度、组织关爱有温度。

     (二)深入推进标本兼治,坚定不移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一是突出不敢腐,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对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的腐败案件严惩不贷。突出重点减存遏增,从严查处资源、土地、规划等领域腐败问题。严肃处置巨额行贿、多次行贿行为,坚决破除以权谋私的关系网。

       二是立足不能腐,扎紧制度笼子。充分运用查办案件成果,最大限度发挥治本效能。做深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为鉴,着重发现个案背后体制机制中的薄弱环节。高质量用好纪检监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堵塞管理漏洞、完善内控机制。

       三是着眼不想腐,筑牢思想堤坝。用好用活珲春“红色资源”,围绕建党100周年创新开展独具珲春特色的廉政文化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建廉政教育中心主阵地作用,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积极引导全市党员干部修身律己,树立良好家风家教。

     (三)扎实履行监督首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一是坚守监督职责定位。积极协助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落地。加强对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督促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意见的综合研判,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

       二是提升日常监督精度。综合运用列席民主生活会、走访调研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日常监督质效。深化运用政治生态研判管理系统,持续构建靶向监督工作模式。精研细判初信初访,从苗头性问题中把握特点规律,开展精准监督。

       三是充分运用“四种形态”。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综合运用第二、第三种形态,防止一般性违纪违法向严重违纪违法演变恶化。审慎运用第四种形态,对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执迷不悟、拒绝挽救的依纪依法严肃惩处。

     (四)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

       一是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节庆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进一步强化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督查相结合,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二是锲而不舍纠治“四风”。重点整治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深挖细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树立清廉务实干部作风。着力纠正文山会海问题,释放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三是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从共性问题入手细化制度规定,以刚性约束提升作风建设效果。不断完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等行为。畅通信访途径,提升处置效率,更好发挥检举举报平台监督“观察哨”作用。

     (五)从严整治基层腐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一是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聚焦“四个不摘”实施精准监督,推动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加强对惠民富民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问题。压实扶贫领域职能部门工作责任,督促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二是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深入整治教育、医疗、养老、供热等民生领域“微腐败”。持续从严惩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不断增强群众福祉。完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有效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三是提升基层监督工作质效。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督促基层公职人员用好“公权力”。着力提升乡镇街道纪委干部履职本领,切实发挥监督“前哨”作用。不断拓宽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持续激活基层监督“神经末梢”。

     (六)健全完善巡察格局,充分彰显巡察利剑震慑作用

       一是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内涵。聚焦“六围绕一加强”要求,着力发现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等方面问题。围绕全市重大决策部署,高质量完成十五届市委巡察全覆盖任务。深化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推动形成协同高效的巡察工作机制。

       二是切实提高巡察工作实效。灵活运用多种巡察方式,有针对性开展巡察“回头看”和专项巡察。健全完善线索移交、反馈整改等各项工作制度,提高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丰富巡察工作培训形式,打造专业化巡察干部队伍。

       三是加强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坚决防止以简单问责代替巡察整改。健全反馈整改情况日常监督工作机制,形成衔接有序、互为补充的整改监督链条。推动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

     (七)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是持续巩固拓展改革成果。健全纪委监委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促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监督工作,发挥监察专员、派驻机构联合监督效能。加强与公检法司等部门沟通协调,着力构建无缝衔接的工作模式。

       二是深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充分发挥派驻机构职能作用。理顺内设机构与派驻机构横向协同工作机制,丰富“室组”结合协调联动的有效措施。选优配强派驻机构人员力量,切实发挥派驻监督“探头”和“触角”作用。

       三是扎实有效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健全“四项监督”相互贯通机制,形成以监督联动巩固监督质效的良好态势。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行政监督、群众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主动加强沟通协调,认真做好市监委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工作。

     (八)持续强化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一是政治铸魂,淬炼忠诚铁军。强化理论武装,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力、强筋壮骨。加强政治建设,把讲政治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抓实党建工作,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是学习提能,磨砺善战铁军。严格执行全州纪检监察机关铁军队伍建设五年规划纲要,努力拓宽学习培训渠道。深化全员培训,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和斗争本领。加强实战练兵,注重在审查调查一线培养干部。

       三是铁规律己,锤炼清廉铁军。完善自身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按照制度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多维度精准“画像”。突出“严实深细”,不断强化队伍作风建设,坚决防治“灯下黑”。

       同志们,蓝图已绘就,奋进正当时。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省、州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辱使命、奋勇担当,攻坚克难、真抓实干,以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珲春“十四五”时期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建设海洋经济示范区和沿边开放型中等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