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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政务处分 | 珲春市林业局原局长徐军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来源:珲春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1-09 10:08:23    分享至新浪微博

        日前,经珲春市委批准,珲春市纪委监委对珲春市林业局原局长徐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徐军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漠,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他人礼品、礼金,公车私用;贪钱敛财,大肆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徐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单位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珲春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珲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徐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徐军简历

        徐军,男,汉族,1965年9月4日出生,大学本科文化,1981年10月参加工作,199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2年12月至2004年4月,任珲春市粮食局副局长;

        2004年4月至2009年9月,任珲春市英安镇党委书记;

        2009年9月至2011年11月,任珲春市政府副秘书长;

        2011年11月至2016年11月,任珲春市林业局局长;

        2016年11月,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