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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立伟在中共珲春市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珲春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4-03 11:09:17    分享至新浪微博

加强政治监督 强化制度执行

为珲春决胜全面小康建设沿边开放型中等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共珲春市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4月3日)

 

郑立伟

 

       我代表中共珲春市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州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十五届十次全会部署,回顾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刚才,市委书记陈胜同志作了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在州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履行监督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贪治腐,切实推动新时代珲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忠诚履行政治责任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市纪委常委会20次召开会议,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州纪委监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做到知行合一、融会贯通。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专题学习12次,检视并整改问题31项,进一步砥砺纪检监察干部的使命担当。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时代内涵,自觉做到尊崇制度、维护制度。

 

       二是着力强化政治监督。坚持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协助市委抓好贯彻落实并跟进监督。聚焦“三大攻坚战”“违建大棚房”“名贵特产”“减税降费”等中央和省、州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纠治突出问题53项,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坚决纠正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等突出问题,全市立案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严明。

 

       三是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大力宣传我市纪检监察工作特色亮点,讲好全面从严治党的珲春故事。在省、州主流媒体刊发稿件55篇,在市级媒体发布各类廉政信息256条,积极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舆论环境。在全市组织开展“全面从严治党知识答题”活动,掀起党员干部学习党纪党规热潮。强化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通报曝光典型案件13批33起51人,发布审查调查信息13条,让广大党员干部真切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浓厚氛围。

 

     (二)聚焦群众身边突出问题,坚决维护群众利益

 

       一是严查重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围绕脱贫攻坚政策落地、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等重点环节,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组织全市各部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294次,对全市150名驻村干部履职情况、在岗情况进行明察暗访21次,发现并整改问题18件。高效办理中央第八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初核了结2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全市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1件、处理21人,为珲春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是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完善与政法机关协同办案机制,对重大、复杂案件同步立案、同步调查,“打伞破网”实现新突破。全市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6件,处理15人,严肃查处了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原大队长安永男、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副局长韩伟涉嫌充当“保护伞”案件,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是从严惩治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结合主题教育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统筹推动18个牵头部门、32个配合部门集中整治具体问题681项,督促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重点关注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全市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9件,处理19人,确保中央和省、州、市各项惠民政策落地生根。

 

     (三)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一是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重要节点关键环节,组织开展“点穴式”明察暗访,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和“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扎实推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15个重点市直部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8次,纠治突出问题203项。全市共查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私车公养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28件,处理28人,我市党风政风明显好转,社会风气持续改善。

 

       二是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结合省、州纪委监委工作部署,重点整治对党中央和省、州、市委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空泛表态、应景造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2批8次,督促全市各部门(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126项问题建立台账、常抓不懈。全市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6件,处理16人,有力维护了珲春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三是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配套制度中存在的空白、短板,建立更科学、更严密、更有效的制度措施,最大限度挤压“四风”生存空间。制定出台招商引资接待、交流干部探亲等方面制度4项,订完善因公出国审批、公务车辆管理等方面制度6项,明确细化津贴补贴福利、办公用房整改等方面制度5项。强化制度执行情况监督,督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自查自纠72次,发现并整改问题12条,进一步扎牢制度笼子,提高制度刚性约束力。

 

    (四)巡改并重推进政治巡察,利剑震慑有力凸显

 

       一是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聚焦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针对基层党组织存在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十五届市委第六至第十轮巡察,发现立行立改问题6626件,反馈整改问题2574件。根据巡察移交63件问题线索,立案1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彰显。

 

       二是优质高效推动巡察全覆盖。牢牢把握本届市委巡察全覆盖工作目标,高质量、大功率开展巡察工作。先后对全市30个部门和121个行政村、31个社区党组织密集组织开展了5轮巡察,覆盖比例由年初的12.8%提高到86.0%。紧紧抓住“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强化巡前进驻动员、巡中协调督导、巡后完善整改各个环节,向市委专题报告巡察工作4次,得到市委高度认可,巡察工作实现了提速增效。

 

       三是着力加强巡察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巡视巡察机构各项工作要求,以加强巡察制度建设为着眼点,全面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制定出台定期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书记办公会报告工作制度,统筹解决巡察难点问题20件,保障巡察工作有序推进。建立完善年轻干部参与巡察工作办法,先后吸纳全市103名优秀干部参与巡察,充实巡察工作后备力量。创新运用干部培训管理机制,围绕实战先后开展专题培训5期,提升巡察干部工作能力。珲春市委巡察机构建设工作经验被中纪委采用。

 

     (五)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监督质效巩固提升

 

       一是做细做实日常监督。结合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紧盯“关键少数”,抓实近距离常态化监督。一年两次约谈市直部门一把手99人次,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对新提拔市管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38人次,增强新任领导干部廉政意识。联合市扶贫办、扫黑办等部门开展暗访督查3批59次,确保重点工作落地见效。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关,针对领导干部出国(境)、选人用人、评先评优方面出具党风廉政意见194批2238人,对17人提出否定意见。以严肃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为重点,组织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发现并整改问题6件,清退3人。日常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

 

       二是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在抓早抓小上下功夫。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22人次。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函询、批评教育161人次,占比50.0%,其中市管干部4人次;妥善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118人次,占比36.6%,其中市管干部9人次;准确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16人次,占比5.0%,其中市管干部2人次;果断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的党员干部27人次,占比8.4%,其中市管干部2人次。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三是精准运用问责利器。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四个意识”淡薄、“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行管理监督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追责问责。开展问责追责25人次,其中市管干部10人次,以精准问责砥砺政治担当。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工作要求,严查恶意举报、诬告陷害行为,对12名干部实施容错纠错,为5名干部澄清是非,旗帜鲜明地为珲春开放发展进程中涌现出的担当者担当、负责者负责,形成鼓励干事创业的执纪问责导向。

 

     (六)深化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制度优势不断彰显

 

       一是持续巩固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严格落实下级纪委“两为主一报告”、派驻机构“三为主一报告”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向州纪委监委和市委请示报告制度,推动双重领导体制落实落细。进一步完善班子成员联系乡镇街道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制度,领办和督办案件查办工作41件次。会同组织部门提名考察纪检监察干部4批次,在4个街道增设配备纪工委书记4名,提拔任用乡镇纪委书记3名、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8名,为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

 

       二是不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围绕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严格执行提前介入审理党纪政务案件办法、涉案财物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使用调查措施3591次,确保调查程序合法合规、安全有效。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法法衔接,高效办理18件职务犯罪案件移送工作。依据《监察法》对28名非中共党员监察对象开展立案调查,配合省、州监委完成指定管辖案件9件,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效日益凸显。

 

       三是稳步推进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按照省、州纪委监委有关派驻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牢牢把握县级党政机构改革工作有利契机,向9个乡镇和4个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向75个市直部门综合派驻8个纪检监察组,切实把监督触角延伸到“最后一公里”,实现对全市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全覆盖。各乡镇街道、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全年查办案件41件,较改革前增加22.0%,改革效能充分彰显。

 

     (七)持续保持惩腐高压态势,“三不”机制一体推进

 

       一是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精准有力惩治腐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299件次,处置问题线索411件次。立案198件,同比增长8.8%,结案172件,党纪政务处分150人,其中,警告61人、严重警告38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留党察看8人、开除党籍18人,行政警告3人、行政记过15人、行政记大过4人、行政降级1人、行政撤职7人、行政开除2人,双重处分8人。移送司法机关18人,采取留置措施11人。涉及党员干部135人,农村、企业等其他干部74人,乡科级正职6人,乡科级副职5人。严肃查处了市林业局原局长徐军;市住建局原副局长、市人防办原副主任金勋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进一步巩固发展。

 

       二是着力构建不能腐的制度体系。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向19个单位下发监察建议43件,督促有关党组织和单位整改到位。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为鉴,从6件典型案件中查找案发症结和管理漏洞19项,督促涉案单位完善制度12项,进一步发挥制度治本功效。组织开展党纪政务处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82件,追缴违规发放资金33.9万元,坚决纠正党纪政务处分执行不到位问题。加大受处分人员跟踪回访力度,强化事前调查和事后减压,开展书面回访37人,单位回复43人,重点走访8人,充分体现组织关怀。

 

       三是扎实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牢牢把握廉政教育时代特点,充分运用现有廉政教育资源,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98场3600人次,对全市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和新增监察对象开展集中学习培训2批300人次,基层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不断提高。加强廉政教育阵地建设,新建总面积达4308平方米的珲春市廉政警示教育中心,将有效提升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及警示教育层级,实现对全市16668名党员和32家驻珲中、省、州直单位党组织廉政教育全覆盖。在各乡镇建设独具特色的廉政警示教育阵地,在60个行政村建设亮点纷呈的廉政文化宣传平台,逐步打造以点带面、星罗棋布的廉政宣传教育格局。结合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输送廉政党课11课时,把廉政党课打造成干部教育“必修课”。加大廉政宣传力度,下发《忏悔录》《警示录》等宣传资料124册,组织市直部门(单位)观看警示教育片《警醒(二)》75场次,营造了崇廉尚实的浓厚氛围。

 

     (八)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自身建设全面加强

 

       一是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市纪委常委会高度重视自身建设,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6次,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执行重要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全年请示报告工作52次,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认真开展谈心谈话24人次,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动态,积极协调解决实际困难8项,消除干部后顾之忧。

 

       二是锤炼过硬干部队伍。着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围绕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内容,由班子成员和业务骨干带头讲课42期,参训人员达1883人次,乡镇街道纪监察干部同期跟班学习360人次。紧盯省、州纪委监委干部培训和案件查办工作动向,派员参加上级业务培训16批60人次,参与省、州案件查办工作9批72人次,将理论学习与实战应用相结合,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水平。全委干部大学以上学历占93.6%,公安及法律专业占37.9%,朝鲜族干部占22.8%,人员队伍结构实现全面优化提升。

 

       三是从严加强自我监督。严格落实省、州纪委监委关于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指示精神,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廉政集体谈话122人次,切实筑牢廉政风险“防火墙”。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完善工作制度10项,突出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和重点人员的监督,严防“灯下黑”。坚持正视问题、刀刃向内,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4件问题线索认真核实、秉公办理,从严从实锤炼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一年来,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新成效,离不开州纪委监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鼎力支持,更离不开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忠诚担当和不懈努力。在此,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对各位一年来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新形势下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意识有待加强;有的行业主管部门对扶贫资金、项目监管不严格,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仍然易发多发;有的党员干部在高压态势下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现象依然存在;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四种形态”认识不清晰、把握不准确,业务能力还有待提升,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加以解决。

 

 

       二、2020年工作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全国共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之年,做好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州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十五届十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坚定稳妥地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珲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建设沿边开放型中等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贯彻落实好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提出的“1133”工作思路和州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具体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职责、担当作为。必须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足功夫、融会贯通;必须在践行纪检监察机关初心使命上旗帜鲜明、敢于斗争;必须在凝聚监督合力上统筹协调、精准高效;必须在构建“三不”机制上强化联动、同向发力;必须在推动有效落实上压实责任、锤炼队伍,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舍我其谁的使命感,奋力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突出抓好政治建设,坚定不移践行“两个维护”


       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主题和终身课题,持续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实践中不断学习领悟、不断融会贯通。坚决扛起“两个维护”的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市委具体任务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督促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将“两个维护”融入血脉、见诸行动。

 

     (二)全力保障脱贫攻坚,有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一是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摘帽后“四不摘”、减小疫情对扶贫工作影响等情况,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从严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和其他顶风违纪行为。集中优势兵力开展监督执纪执法,保障脱贫攻坚政策不折不扣落实。

 

       二是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深化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加大深挖整治黑恶势力“保护伞”力度。加强与政法机关沟通衔接,促进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工作同步推进。严格区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与一般性违纪违法问题,做到精准“打伞破网”。

 

       三是集中整治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紧盯教育医疗、民生资金、征地拆迁、社会公共服务等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加大督查督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查处和纠正对群众合理诉求消极拖延、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问题,以典型案例推动教育整改。组织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牵涉“小额贷”等问题专项治理,切实保障珲春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三)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制度治本作用

 

       一是协助党委落实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切实当好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参谋助手,确保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加强对市管干部特别是部门主要领导的监督,实行重要问题、重要线索径报制度。加强对乡镇街道纪(工)委的领导,切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二是巩固深化改革成果。贯通使用纪法“两把尺子”,实现领导体制、工作机制、适用依据、案件审理等方面深入融合。完善线索移送、留置看护队伍管理等方面制度规范,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能力。持续深化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推动“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三是有效形成监督合力。做好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建立健全信息互通、人员互派、成果共用等制度机制。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按照省、州决策部署,依法有序推进监委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四)突出监督基本职责,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

 

       一是聚焦职责定位。推动形成决策科学、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加快推进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工作,发挥权力运行“观察哨”作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科学精准、稳慎有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

 

       二是强化日常监督。综合运用列席民主生活会、回访督查、约谈提醒等方式,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围绕“两个责任”、政治生活、纪律作风、选人用人、权力监督等主题扎实开展工作调研,整体把握县域政治生态。提高纪检监察建议的规范性、准确性、实效性,把调控权、审批权、执行权、监管权关进制度笼子。

 

       三是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准确把握党的政策策略,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增强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细化问责工作原则、方法和策略,及时纠正滥用问责、不当问责问题。

 

     (五)不断加强作风建设,精准有效整治“四风”问题

 

       一是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分析我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生规律、特点和趋势,严防严查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违规吃喝、利用名贵特产和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隐形变异问题。持续抓好日常监督,强化警钟长鸣、防止反弹回潮。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深挖问题根源、巩固拓展成果。

 

       二是从讲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深入治理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服务珲春经济社会发展假作为乱作为等典型问题。着力解决文山会海反弹回潮、督查检查过多过频等突出问题,释放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活力。深化作风建设成效,巩固拓展基层减负成果。

 

       三是健全完善合力纠治“四风”长效机制。加强与公安、财政、审计等部门沟通协调,实现纪检监察监督和职能部门监督有机衔接。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督促职能部门列出正负清单,细化工作规定。充分运用12388监督举报平台和互联网舆情监测系统,建立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快速反应机制。

 

     (六)着力完善工作格局,把准政治巡察内涵方向

 

       一是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准确把握巡察政治属性,着力发现在推进中央和省、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存在的政治问题、腐败问题。突出“四个落实”监督重点,紧盯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着眼十五届市委巡察全覆盖目标,高质量、有节奏开展第十一至十三轮巡察。

 

       二是切实强化巡察联动。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的实施意见》,主动及时向上级巡视巡察机构请示报告工作。健全完善巡察与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协作配合机制,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格局。建立健全巡察机构和派驻机构监督协同机制,持续强化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构建巡察联动格局。

 

       三是综合用好巡察成果。总结运用已开展的前10轮巡察工作经验,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履行整改监督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全面梳理巡察发现共性问题,加强风险防控、堵塞制度漏洞。

 

     (七)深入推进标本兼治,巩固发展反腐胜利成果

 

       一是突出精准整治。落实“三个坚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着力解决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方面腐败问题,不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威力。

 

       二是强化标本兼治。深入剖析典型案件,及时向发案地区、单位和部门反馈并督促整改。健全完善案后整改常态跟踪督查机制,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加大廉政风险防范力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

 

       三是涵养清风正气。高质量建设珲春市廉政警示教育中心,在全市9个乡镇121个行政村全力推进廉政文化进乡入村,切实实现廉政宣传教育全覆盖。充分依托省、州主流媒体和市级宣传平台,讲好珲春廉政故事。坚持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八)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从严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一是突出抓好政治建设。加强市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带头增强制度意识、坚定制度自信、维护制度权威。聚焦主责主业,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进一步压紧压实机关党建责任,建设坚强有力基层党组织。

 

       二是着力强化能力素质。加大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切实提升干部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对敢于担当、不怕得罪人的干部给予坚定支持和有力保护。以培育“四心”为根本,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把对党忠诚体现在实际工作中。


       三是切实加强自我监督。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全面打造“铁案工程”。加强干部监督、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四不能”要求贯穿工作始终。坚持刀刃向内,强化自我监督,真正把“打铁的人”锤炼成“铁打的人”。

 

       同志们,初心如磐,使命在肩,做好新一年的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州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持续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努力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为珲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建设沿边开放型中等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