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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州委第二轮常规巡察完成反馈

来源:延边州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2-05 12:32:23    分享至新浪微博

根据州委部署,十二届州委第二轮常规巡察反馈工作于近日全部完成。


2023年12月6日至11日,6个州委巡察组分别向本轮巡察的州委政研室、州交通运输局、州住建局、州水利局、州应急局、州信访局、州财政局、州外事办、团州委(少年报社)、州委党史研究室、州档案馆、州科协、州妇联、州文联、州侨联、州工商联、州社科联等17个州直部门进行了“一对一”反馈。各州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州纪委监委、州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和负责同志分别参加反馈,传达了省委常委、州委书记胡家福在听取本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就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提出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


反馈指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能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及州委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政治建设,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推动政治生态向上向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但巡察也发现有的党组织存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力、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有差距、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深入、基层党建虚化弱化等问题。


反馈强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要将巡察整改作为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抓紧抓实。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要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情况;党组(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要坚持标本兼治,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巡察、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取得扎扎实实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