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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巡察

十二届州委第二轮常规巡察公告

来源:延边州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6-27 12:55:23    分享至新浪微博

根据州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州委6个巡察组于2023年6月15日至8月25日,对州信访局等17个州直部门开展常规巡察。根据工作职责,州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其他州管干部、下一级主要负责人的问题举报,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举报,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反映问题和情况。信访受理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至8月18日。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问题和情况,巡察组在州政务中心及其他办公驻地分别设置“州委巡察组意见箱”。各巡察组工作分工及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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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共延边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