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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强化监督 促进巡察整改责任落实

来源:延边州纪委州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3-12 13:19:06    分享至新浪微博

       汪清县纪委监委不断完善县委巡察“1+X”工作机制、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贯通融合工作机制,加强内设机构、派驻机构与巡察机构的协作配合,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有效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健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机制


       汪清县纪委监委建立联合承办组对巡察整改情况督查督办制度,把督促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建立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联动机制,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巡察动员、巡察了解、问题反馈、整改落实的全过程,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做实做细巡察问题整改。对于巡察中发现的涉嫌违纪问题,及时移送线索,转交纪检监察室进行核实。


创新监督方式方法


联合承办组通过约谈函询、定期召开督促会、调研督导、发函监督、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巡察反馈问题的监督。结合不同的对象和问题类型、特点,灵活采取开展不同形式的监督,通过“点”“面”结合的方式,采取不打招呼、不设路线、不要陪同、不作报道的“机动式”督查抽查,深入了解情况,以精准有效监督推动责任落实。


加强巡察整改成果运用


       县纪委监委将巡察整改问题纳入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生态评价体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和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于不落实巡察整改、敷衍整改甚至搞虚假整改的党组织及相关责任人,将作为违反政治纪律问题严肃查处;对日常监督中发现推进整改不力、整改不到位、问题反复回潮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