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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巡察

和龙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延边州纪委州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11-09 12:59:43    分享至新浪微博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近日,和龙市委第一、第二巡察组分别向市农业局、民政局、人防办、林业局、环保局、财经办6个市直部门反馈巡察情况。市委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被巡察单位班子成员、市委巡察办负责人参加反馈会议。


       会上,市委各巡察组组长传达了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吴亨日在领导小组会上的讲话精神,就巡察中发现的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反腐败斗争和巡视巡察整改七大方面问题,逐一向被巡察单位进行反馈。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签收反馈意见后表示,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剑指“病灶”,整改意见针对性、指导性强,对今后强化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工作提升具有极大的指导和促进作用。今后,被巡察单位将按照市委巡察工作新要求新部署,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全面推动单位各项事业发展。


       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市委巡察办主任曲贵祥强调,要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抓好被巡察单位政治巡察整改工作。要明确整改责任,被巡察单位党组(党支部)要担负起整改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负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逐一对账销号,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明确整改期限,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报告。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紧盯制度漏洞,深刻剖析根源,查找纠正同类问题,对个性问题立行立改,共性问题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都取得实效,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