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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纪委监委:挥起监督 “锄头”保障春耕备耕

来源:延边州纪委州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3-30 07:45:33    分享至新浪微博

       “这个牌子的掺混肥为什么没有肥料登记证号?”“一共有多少库存?”“已经卖出去了多少袋?”近日,延边州纪委监委督查组联合州农业农村局到珲春市开展春耕备耕监督检查,发现个别农资商店销售的掺混肥没有肥料登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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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令催人忙,不误一季春。为抢前抓早、有序推进春耕备耕工作,3月初,州纪委监委就结合全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和春耕生产总体安排,成立督查组下沉一线,挥起监督的“锄头”,紧盯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在农村用种用肥用药高峰期,强化农资市场的监督检查,确保春耕生产不误农时、不误农事,切实为粮食生产、粮食安全保驾护航。


       “像这种掺混肥,外包装上必须要有肥料登记证号和养分含量,没有肥料登记证号的掺混肥是不允许销售的。如果肥料配比不符合要求,会直接导致农田减产,给农民造成严重损失。”督查组组长孙玉伟向记者介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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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农资商店负责人说:“这个没有登记证号的掺混肥是厂家拿来的样品,我们还没有销售出去。”


       针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现场督促州农业农村局第一时间进行核查,追溯肥料的生产销售资质,进一步检查同类问题在其他农资销售门店是否存在,并要求农资商店负责人将没有肥料登记证号的掺混肥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同时,要求珲春市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大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检查,对销售不合格农资产品的,将根据相关条例对经销商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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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耕的种子和肥料都买齐了吗?今年肥料价格上涨,对你们有没有什么影响?”督查组来到田间地头,向图们市恒丰种植专业农场负责人了解春耕备耕情况。连日来,督查组深入全州8个县市,下沉乡镇、村社一线开展走访。


       州纪委监委把监督保障农业生产作为监督重点,加强对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农业农村部门、农资经销店、田间地头、专业农场等一线开展监督检查,紧盯惠农政策落实、涉农补助资金发放和使用、农资储备、农产品种植、种子质量安全、田间指导等重要环节监督检查,并及时反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精准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春耕备耕、农资打假和宣传培训等工作,确保粮食安全、粮食丰收,实现全州农业农村领域“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