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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纪委监委派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用好纪律检查建议“好药方” 让监督责任“落地有声”

来源:延边州纪委州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5-18 08:42:44    分享至新浪微博

 “建议你局在系统内部围绕深刻汲取案件教训,通过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对照查找在思想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查摆……”

 

  这是延边州纪委针对查办的一起骗取财政专项资金案件,向延边州财政局党组发出的《关于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纪律检查建议》,逐一列举存在的问题,开出“祛病拔根”的“好药方”。

 

 “这份纪律检查建议指出的问题个个切中要害,很中肯,为我们完善管理指明了方向。我们诚恳接受,保证在规定时限内整改落实。”州财政局党组相关负责人收到纪律检查建议后表示。

 

  接到纪律检查建议后,延边州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以案促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在全系统认真开展骗取财政专项资金案件反思剖析整改落实工作,坚持以“案”为基础、以“促”为关键、以“改”为目标,查找思想上、制度上、体制机制上存在的问题,深挖问题根源,查找风险漏洞,强化警示教育,整改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遏制重复发生同类违纪违法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明确纪律红线。

 

  为避免纪律检查建议“一发了之”,使整改“打折扣”,州纪委监委派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严把跟踪督促办理关,针对发出的纪律检查建议中相关内容,通过现场督促检查、电话提醒等方式,不定期杀出“回马枪”,督促责任部门及时全面严格落实整改,确保监督精准到位。

 

  截至目前,全州财政系统已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5次,查找出岗位廉政风险点168个,制订风险防控措施177个,完成整改具体问题9个,建章立制18项。


 “发放纪律检查建议是强化纪检监察监督责任的重要举措,更是‘以案促改’工作的有力手段。在查办案件的同时,我们将督促驻在部门做好以案示警、深化以案促改工作,把查找制度上的漏洞、监管上的盲点作为重要工作,深挖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各方面问题,通过发出纪律检查建议,指导驻在部门有针对性地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努力做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派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马翠屏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