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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念好“三字经” 规范派驻(派出)机构管理

来源:延边州纪委州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08-15 10:40:19    分享至新浪微博

    为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增强派驻(派出)机构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龙井市纪委监委念好“学、明、合”三字经,贯彻落实全省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规范对派驻(派出)机构的管理。


念好“学”字经   提升能力素质

    龙井市纪委监委采取集中授课、座谈研讨等方式,认真组织派驻(派出)机构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章党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的工作部署,将政治培训、业务培训、纪律教育融合贯穿其中,全面提升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执纪素养,坚决杜绝“能力恐慌”问题发生。截至目前,已通过支部学习、主题活动、科级领导讲课等载体开展各类培训10余次, 110人次参训。

念好“明”字经   找准职责定位

    派驻(派出)机构纪检监察干部主动“发声”摆明身份,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讲清、讲透派驻(派出)机构职责权限,在思想上理清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派出)机构督促指导驻在部门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协调反腐败工作,协助指导驻在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履行首要职责,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念好“合”字经   实行集中管理

    龙井市纪委监委改变原有分散的工作模式,对全市派驻(派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办公,明确工作职责,各派驻(派出)机构在市纪委市监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既保持派驻(派出)机构的相对独立性,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同时又让各纪检组长回归“裁判员”本位,实现整合力量聚焦主业和监督责任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