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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以“零容忍”态度严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

来源:汪清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8-16    分享至新浪微博

年初以来,汪清县纪委监委聚焦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开展“一案三查”,即:把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与整治“酒杯中的奢靡之风”一并实施,查清饮酒原因、参与人员、饮酒场所、费用来源等情况,既查当事人,又查同餐人;既查组织者,又查参与者;既查酒后违规驾驶问题,又查饮酒背后隐藏的违规接受宴请、公款吃喝等“四风”问题。


“我受朋友王某的邀请,与王某夫妻在他家中聚餐,从中午11时开始一直到下午1时左右结束,其间喝了点啤酒,没有任何事项请托,酒后我心存侥幸,驾驶私家车回家,被汪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查获。”通过与当事人谈话、收集证言、梳理公安机关提供的《行政处罚决定》等材料,最终证实公职人员康某酒后违规驾驶问题属实,无请托事项、无违规吃请、公款吃喝等“四风”问题。


为准确掌握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情况,汪清县纪委监委强化与组织、公安、编办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建立健全执法信息移送、人员信息比对、线索分办等工作机制。对梳理排查出的相关问题线索综合研判、建立台账、定期调度。通过召开线索办理推进会等方式,加强监督指导和审核把关。同时,注重发挥“室组地”联合办案的优势,确保案件精准查办、限时办结,切实形成对酒驾醉驾问题查处的工作合力。2022年以来,汪清县纪委监委已对涉嫌酒驾醉驾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立案43件,党纪政务处分42人。


酒驾醉驾问题,既要治标更要治本。为推动纠治酒驾醉驾往深里抓、实里做,汪清县纪委监委积极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履行监管责任,特别是对发生过酒驾醉驾问题的单位,督促其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防治酒驾醉驾问题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请局党委进一步加大对党员干部队伍的管理监督力度,完善考评制度,重点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增强其纪法观念,自觉守底线、塑形象、树新风……”通过对上级转办的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线索查处情况进行分析,发现个别系统酒驾醉驾问题不容忽视。针对这一情况,县纪委监委深化以案促改,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及时通过主动约谈、制发“两书一函”等方式,倒逼责任单位弥补漏洞、健全机制。


“我镇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主要以抓业务为主,对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个人生活、作风方面的约束力不足,尤其是对8小时以外的言行举止缺乏有效的管理制度,导致个别党员干部在8小时以外失去制度的刚性约束,抱有侥幸心理,发生了违纪违法事件。”在党(工)委党组书记述责述廉会议上,某镇党委书记在述责述廉过程中向县委常委会进行报告,对班子成员金某某醉驾问题深刻剖析反思。


汪清县纪委监委通过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协助县委召开述责述廉会议、组织宣讲党纪法规活动等方式,传导责任压力,强化责任意识,持续释放监督常在、震慑常在,越往后监督执纪问责越严的强烈信号,做到警钟长鸣,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纪法意识。


“我们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酒驾醉驾问题多发高发的部门(单位),不仅要倒查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还要深挖背后的作风问题,督促涉案部门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切实推动作风转变,在全县形成风清气正、纪律严明、作风良好的氛围。”汪清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