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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风采

敦化:深入开展以案促改

来源:敦化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8-29 09:23:09    分享至新浪微博

“感谢市纪委监委的同志,帮我们保住了294万元村集体的资产。我参加了这个会很受触动,很受教育。这几个反面典型就是我们身边的同事,教训深刻,发人深省,我深感惋惜的同时也告诫自己,作为兴隆村的带头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引以为戒,时刻警醒自己,避免犯类似错误。”大桥乡兴隆村党支部书记金立平参加警示教育大会后感触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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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近日,敦化市纪委监委针对大桥乡原党委书记郭某某等人违纪违法案件,到案发单位大桥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以身边典型案例教育身边人。


会上,大桥乡纪委书记通报了敦化市纪委监委对郭某某,相某某,吴某某的处分决定,并深入剖析案发原因,要求案发单位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为鉴,切实破除党员干部的“看客”心理,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刻剖析检视问题。


敦化市纪委常委祝阮鹏要求大桥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案为鉴,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从中吸取教训、警钟长鸣,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要以案促治,不断强化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以此次以案促改工作为契机,对标对表市委要求,严字当头、实字托底、真抓真做、真查真改、刮骨疗毒,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要以案明纪,不断推进形象提升和工作成效,把以案促改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以钉钉子的精神抓紧抓好、做细做实,确保以案促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会后,祝阮鹏代表市纪委监委将此案追回的村集体资金共计294万元退还给大桥乡兴隆村,并对该笔资金的使用提出具体要求。


敦化市纪委监委坚持把到案发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大会,作为巩固扩大审查调查成果的一项重要举措和做好“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的“规定动作”。用“活教材”敲响“警示钟”,让党员干部从违纪违法人员的案件中受到教育,警示告诫党员干部摒弃看戏心态,要把“后悔药”当成“预防针”,让“处分决定书”变成严肃紧张的“党性提升和廉洁教育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