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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风采

和龙市:步履铿锵迈新程——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取得累累硕果

来源:延边州纪委     发布时间:2018-07-13 14:51:13    分享至新浪微博

       大潮起处,百舸争流。去年以来,和龙市纪委市监委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放眼长远、真抓实干,蹄疾步稳、帆鼓船疾,走在了全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前列。


       2017年12月15日上午8点55分,和龙市第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和龙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石琦华满票当选和龙市第一任监察委员会主任;10点30分,市监委2名副主任和4名委员名单出炉。我省首个监察委员会在和龙市成立。


       2017年11月22日,和龙市委成立和龙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由和龙市委书记金烈同志担任“施工队长”。在“施工队长”的直接领导下,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召开专题调度会,细化任务分工;召开专题会议,专门研究办公用房问题;召开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人代会会议时间。和龙市人大、政府办、组织部、编办及检察机关等涉改工作部门在第一时间齐抓共管、协同发力,全力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在短短的24天的时间里,人员、编制、办公用房等问题逐个解决,在全省创立了“和龙速度”。


       今年1月10日,9名转隶干部到岗上班。根据履职经历、个人特点及个人意愿将转隶人员同原有人员交叉混合,分别安排在党风、审理、信访及各纪检监察室。为了让新同志更快适应新环境、融入新集体,和龙市纪委市监委举办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政治培训、党纪法律知识的融合培训、党章党规宪法等法律法规培训,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及时适应新使命。同时,开展专题党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入户家访、拓展训练等活动,使学习过程成为转隶人员与纪委干部思想融通、情感互通的过程,切实增强责任感、认同感和集体归属感。


       “在和龙市监察委员会成立后的第一次案件办理过程中,我深刻地体会到纪委和检察院办案要求和方式有很大不同,我们需要学习的地方很多。”和龙市纪委市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的王守志表示。检察院办案依据的是法律法规,以惩戒违法犯罪为主要目的,而纪委办案依据的是党纪党规,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通过纪律和规矩约束党员领导干部,预防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两种办案方式的结合,必定产生“1+1>2”的效果,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更大成就。


       和龙市监察委员会成立以后,监督对象数量大幅增加,由2600余人增加到3500余人,增加0.3倍。为充分发挥合力优势,和龙市纪委市监委对监督、调查、处置三项职责以及讯问、留置等12项调查措施进行探索、尝试,内部监督和外部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纪检和监察措施的使用审批程序方面,要求使用调查措施,均需由监委分管副主任审批,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填发,谈话、询问、讯问均要求在录音录像设备齐全的谈话场所进行,由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监控。线索核查结束后或案件审查调查结束后,由承办室根据处置情况制作函询卷、了结卷、初核卷、审查调查卷、移送起诉卷,经案管室对内容审核后,移送档案室保管。同时,根据中央和省州相关文件要求制订《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等规范性制度,建立健全反腐败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有效维护执纪和执法的相互统一。


       新时代、新使命、新征程。和龙市纪委市监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忠诚履职尽责,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今年以来,和龙市纪委市监委立案50件,结案38件;党政纪处分38人,其中乡科级干部7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人;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件,处理4人,党政纪处分4人;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问题1批,3起,4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起,党政纪处分3人,通报曝光2批、3起、3人。(和龙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