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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龙市:四个“强化”把好审理关口

来源:延边州纪委     发布时间:2018-06-01 09:42:25    分享至新浪微博

       和龙市监委成立以来,市纪委市监委从人员配置、业务能力、规范办案等方面,强化案件审理力度,确保每一起案件规范有序开展。


       强化人员配备。为夯实审理工作基础,保障审理工作稳步开展,把具有多年反贪办案经验的转隶干部、市法院业务骨干和原纪委业务尖子充实到审理室。同时,市纪委市监委重新调整领导分工,由原检察机关专检员现监委委员协助副书记分管审理室工作,把好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前最后一关。


       强化业务能力。为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任务、新要求,审理室于每周二下午,利用两个小时时间,选取违纪和违法方面的两个案例,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案件讨论,相互取长补短,提高业务水平。


       强化规范办案。案件移送审理后,由分管负责人指定主审人具体承办,形成审理报告,部门集体审议,并形成最后审理意见,由审议小组审议后提交常委会讨论决定。从以往提前介入到全程介入案件,对每一个环节和程序严格把关,尤其针对证据的审核,严格按照证据三要素进行把关,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切实发挥审理引导取证,确保案件高质量完成。根据档案部门的有关要求,对近三年已办案件卷宗进行评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规范办案的同时规范形成卷宗。


       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按照《国家监察委员会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办理每一起案件。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加大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并邀请公安、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及时派员介入,就证据材料、事实认定、案件性质等进行沟通交流,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打通纪法、法法衔接快车道,确保案件办理取得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和龙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