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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腐打伞”彰显使命担当——延边州纪委监委扫黑除恶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纪实

来源:延边州纪委州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3-31 18:11:51    分享至新浪微博

       “打伞破网”树立清风正气,“深挖根治”荡涤黑恶污垢。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州纪委监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疾风厉势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从严从细从实抓好监督执纪问责,以案件线索起底筛查开路,以破除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断根,以斩断利益输送链条绝后,以推动“以案促改”标本兼治增效,查处了一批有影响、有震慑的典型案件,彰显出铁腕“惩腐打伞”的坚定决心,为边疆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三年来,全州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518件,处理497人,党纪政务处分407人,组织处理84人,移送司法机关41人,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立案数位居全省第一,人口战果比(每十万人)全省排名第二……数据的背后,是决心,是态度,更是人民至上。3月29日,州纪委监委荣获“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称号,“打伞破网”成效得到了党和人民的充分肯定。


扛起政治责任  高位谋划凝聚合力


      坚持政治引领,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惩腐打伞”工作的重要纲领。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无论是黑恶势力等违法犯罪的“保护伞”,还是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都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一声号令,行动如风;谋篇布局,落地有声。


       州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对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作出部署;州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多次深入县(市)督导调研;会同政法机关相关责任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实行全州各级领导包保案件责任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号角吹起、序幕拉开,“惩腐打伞”深得民心、势在必行。州纪委监委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愿、我有所为作为践行全面从严治党的直接体现,及时研判形势,明确目标任务,强力推动落实。


      部署,纵向到底。专项斗争之初,州纪委监委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纪问责组,以分管副书记为组长,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室主任为成员,具体负责线索处置、查处问责、情况综合等工作,做到了任务落实到位,专项工作责任到人。


       统筹,横向到边。州纪委监委立足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的深度融合,积极主动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制定出台《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切实加强与州委政法委、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及林业系统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强化协同作战意识,切实做到循案挖“伞”、同步推进惩腐挖“伞”,形成“全州一盘棋”的“打伞破网”格局。


       同时,州纪委监委印发《关于推荐扫黑除恶人才库人选的通知》,统筹整合办案力量,组建州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人才库,合力做好扫黑除恶监督执纪执法的政策研究和办案指导工作。


       肩扛责任,才能有的放矢;凝心聚力,方能合力攻坚。州纪委监委以千钧之力、雷霆之势,各方力量上下同欲,“打伞破网”同频共振,形成荡涤黑恶势力的强大合力,掀起扫黑除恶“打伞破网”的强大攻势,推动专项斗争稳扎稳打、步步深入。


全面深挖彻查  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如何“打伞破网”?如何“深挖彻查”?


       “要层层压实责任,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面对种种难题,州纪委监委摒弃等靠要思想,在主动出击中找准方向、明确路径。定期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调度会、联席会,常态化进行调研督导、交叉互检……一项项有力举措,让我州始终保持“打伞破网”凌厉攻势,确保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挖得深、查得透、破得净。


       架起风向标、把好主航向,才能打赢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州纪委监委紧盯扫黑除恶主要方向,紧扣“深挖根治”重要目标,部署开展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会战”,成立“联合专案组”,梳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织密织牢监督网,决不允许出现“漏网之鱼”。


       充分运用“一条主线,三条支线”先进经验,采取提级办理、直查直办、跟踪督办等方式,指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自查、互查,严肃查处问责。落细落实“一案双查”“一案三查”工作,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做到黑恶势力背后“关系网”和“保护伞”没查透的不放过、背后腐败行为没查透的不放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失职渎职行为没查透的不放过,着力发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


       为拓宽线索收集渠道,州纪委监委在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的同时,结合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巡察等,多方收集问题线索,及时规范处置,认真落实“两个一律”复核要求,对全州在册黑恶案件逐案筛查。


坚持有腐必惩  强势推进“惩腐打伞”


       “龙井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崔宪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这个消息曾在全州各界引起不小震动。


       2018年底,州纪委监委在核查扫黑除恶问题线索时发现,绰号“彭三”的龙井市黑恶势力头目彭守春曾于2016年涉嫌非法拘禁、故意伤害、非法采矿三个罪名,却仅被判处缓刑。深挖彻查这一违反常规的判决,彭守春背后的“保护伞”——崔宪,浮出了水面。


       查办该案时,州纪委监委采取“1+1+N”的模式,指派1名常委包保此案,由办案科室牵头、县市纪委监委参与,组成“联合承办组”,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接连挖出龙井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原庭长曹香春,龙井市公安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金哲男,安民派出所原所长张志明等一批“大伞”“小伞”。 


       据统计,崔宪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共查处“保护伞”14人,留置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9人,诫勉谈话9人,组织处理11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


      除恶去其势,扫黑铲其根。州纪委监委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和“关系网”,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滋生根基,净化了党风政风,崇法尚德、扶正祛邪的正气更加充盈。


着眼长效常治  巩固扩大斗争成果


       源清则流清,源浊则流浊。做好“惩腐打伞”专项工作,必须加大源头治理,从根本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


       以顾慧霞为首的涉恶团伙长期垄断龙井市至延吉市的出租车跑线业务,龙井市交通运输管理所原副所长苏宇等党员干部长期纵容包庇该涉恶团伙,严重扰乱正常的出租车营运秩序,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


       此案中,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32人(立案3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人,组织处理7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诫勉谈话3人。涉案党员干部多来自龙井、延吉两地交通系统,且人数多、范围广、影响大。


       针对这一情况,州纪委监委向州交通运输局下发纪检监察建议、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要求深刻汲取顾慧霞涉恶犯罪团伙及相关人员违法犯罪的教训,全州交通运输系统行业监管得到明显改善。


       “一案一整治”才能有效督促行业监督部门履职尽责,切实担当起行业乱象监管责任,形成治乱合力。州纪委监委对每起涉黑涉恶案件全面梳理行业监督漏洞,集中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并将经验和做法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项制度固化下来,详细规定了方法步骤和任务要求。全州共发送《监察建议书》《纪律检查建议书》202件次,反馈落实202件次。


       予其惩,而毖后患。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是一项长期任务、系统工程,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出击、攻坚克难,务求取得显著成效,回应好社会和群众关切。州纪委监委在不断扩大“打伞破网”成果基础上,紧扣“长效常治”目标,注重总结提炼固化专项斗争中的经验和做法,制定出台《延边州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则(试行)》。《规则》从强化党的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强化职责定位、强化创新发展、强化基础建设五个方面入手,制定了包括机构设置、教育培训、考核评价、督查督办、检举控告人权益保护、以案促改、协作配合等18个具体规定。通过在惩、防、管、控、建等方面建立健全长期稳定、分工明确的内设机构和相互配合、快速高效的运行机制,确保线索有人管、案件有人办、管理有人抓、宣传有人干,避免出现“一阵风”后无人无机构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