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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强力持续推动以案促改 做好“打伞破网”后半篇文章

来源:延边州纪委州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12-01 08:28:53    分享至新浪微博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汪清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以案促改工作,深挖黑恶案件背后行管部门制度和监管漏洞,以“案”为基础,以“促”为关键,以“改”为目标,对于典型案件,既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又深入剖析、堵塞漏洞,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持续净化政治生态。


       “汪清东振社区火车站附近,长达三年存在一个违法窝点而未被发现,这其中是否存在失职失责行为,建议对相关辖区派出所和街道社区的监管部门相关责任人进行初核。”在姜某某等人违法犯罪案剖析会上,县纪委监委扫黑办核查组提出建议。


       汪清县纪委监委坚持对涉黑涉恶案件深入开展剖析,梳理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原因及过程,以案件暴露出的问题为切入点,准确把握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行为易发高发领域环节。针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撰写案例剖析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对案发单位和有监管漏洞的单位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建章立制,扎牢制度笼子。截至目前,累计发放监察建议书27份,督促相关部门认真整改。


       汪清县纪委监委建立健全“三书一函”工作台账,专人负责,跟踪落实。规范“三书一函”发放流程,从发文条件,跨管辖地发文要求、建档管理、整改时限、跟踪问效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三书一函”接收单位明确整改时限,有计划、有步骤地将整改落实到位。最终实现以“三书一函”为抓手,灵活运用“三书一函”强化行业治理,以案促改,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成效。


       汪清县纪委监委注重运用涉“保护伞”“关系网”违纪违法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做好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后半篇文章。


       汪清县付某恶势力犯罪团伙坐大成势过程中,县公安局某派出所值班领导及民警未正确履职,县纪委监委对此严肃问责,对责任人进行处分并将其行为定性为“保护伞”。为在全县范围内起到警示作用,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县公安局警示教育大会上,对全县警务工作人员宣读通报和处分决定,不仅通报当事人的违纪违法事实,还深入剖析其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的原因和处分依据,警示参会民警汲取教训,深入对照,开展自我剖析,努力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