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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市:建立行使公权力人员廉政档案 实现干部监督管理全覆盖

来源:延边州纪委州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11-13 13:26:59    分享至新浪微博

在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进程中,根据《监察法》的相关规定,敦化市纪委市监委为有效监督和促进廉洁从政,全面掌握和综合评价全市所有行使公权力人员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在已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基础上,为全市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建立廉政档案,有效地加强了对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督管理。


 

敦化市纪委市监委把廉政档案作为监督管理行使公权力人员的重要途径,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对所有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及有关事项报告情况;信访举报情况,主要包括信访举报反映问题、核查结论、处理纠正情况;接受组织约谈、谈话函询、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司法处理等情况;个人任前廉政谈话、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定情况;其他应该纳入廉政档案的信息等方面进行全面记录和监督。


 

廉政档案的建立,既强化了行使公权力人员的自我约束和勤政廉政意识,也切实增强了他们接受组织监督的意识。“通过对廉政档案实施动态的管理,所有行使公权力人员的廉政信息,都将录入廉政档案,随时更新。遇到婚丧嫁娶、子女升学等有关事项时,当事人在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后,再向纪委监委党风室审核批准,为准确无误地监督把好关。”敦化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一组组长赵桂凤介绍说。今年,派驻纪检(监察)一组已对分管的16个部门中行使公权力的854人进行登记建档,其中党员407人,非党员447人,男性452人,女性402人。


 

廉政档案的建立,让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在工作、生活等多个方面的廉洁行为一览无余,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提供直接参考,也为监督的开展、线索的收集和案源的拓展提供了依据,切实为选人用人把好廉洁关,发挥了“探照灯”和“防火线”的作用,把“病态”干部“挡”在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