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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市:扎实推动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

来源:延边州纪委州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11-12 08:48:21    分享至新浪微博

一直以来,龙井市纪委市监委始终坚持“全覆盖、零容忍”的工作宗旨,从强化担当到创新打法,再到精准聚焦,着力破解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履行职责不主动、作用发挥不明显、监督执纪能力不强等问题,不断加大对群众身边作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并取得了较好成效。近年来,通过乡镇纪委独立办案和协助办案,共查处违规违纪党员干部60人,其中乡镇党员干部24人、农村党员干部36人。


 

强化担当

着力破解履行职责不主动问题


 

严把考核关,加强对乡镇纪委监督考核工作。在总结往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专门制定下发2018年乡镇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对工作职责、运行机制提出明确、规范的要求。在推进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过程中,每季度召开一次乡镇纪委工作情况调度会议,由市纪委常委班子对各乡镇纪委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每年12月份对全市乡镇纪委书记进行“述廉述职”评议,将落实“监督责任”情况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这种压力传导机制,推动乡镇纪检监察工作不断深化,做到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到位,督促乡镇纪委书记不仅要从严律己,更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创新打法

着力破解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通过组织创新、延伸纪检监察工作组织体系触角是推开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通过机制创新、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作运行机制则是关键。今年,龙井市纪委市监委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在总结分析原有工作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的程序和流程。例如,对涉嫌职务违法的,由市纪委市监委审查调查专题会议研究;对一般职务违法行为可能给予轻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由乡镇纪委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对严重职务违法可能给予重处分或移送司法机关的,由市纪委市监委纪检监察室组织调查,乡镇纪委参与调查组工作;经过市纪委市监委严格审批,乡镇纪委可以使用谈话、询问、查询、调取等不限制被审查调查人员人身和财产权益的措施。通过以上举措,有力推动监察工作向乡镇农村延伸拓展。


 

精准聚焦

着力破解监督执纪能力不强问题


 

龙井市纪委市监委立足乡镇基层实际,将各乡镇纪委书记分批抽调至市纪委市监委纪检监察室以及市委巡察办,按照“六类监察对象”要求,紧盯乡镇农村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重点围绕精准识别、扶贫项目推进实施、村务公开、惠农惠民政策落实、扶贫款物发放、村干部廉洁自律等内容,开展进乡镇党委对“三重一大”决策监督、进农村党员干部家庭对廉洁情况监督、进农村“三委”对班子纪律监督、进贫困户家庭对精准扶贫监督、进扶贫惠农项目现场对绩效情况监督、进资金管理站所对专项使用情况监督等,加强整治为官不为、庸政懒政、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不断增强乡镇纪委发现问题线索、执纪审查调查的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