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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市: 优先处置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来源:延边州纪委     发布时间:2018-07-18 09:41:28    分享至新浪微博

今年以来,敦化市纪委市监委立足职责定位,主动作为,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年初,敦化市纪委市监委及时传达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下发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着力发现并严肃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推动不力等三类重点问题,坚持“一案双查”,用好问责利器。

拓宽案源渠道,规范线索处置。敦化市纪委市监委充分利用网络、电话、微信公众号等媒介,通过走村入户、现场接访以及专项巡察等方式,进一步畅通拓展监督举报渠道。明确具体科室专人负责并全程跟踪督办,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快速优先处置,实行台账化管理,确保线索底数清、处置情况明、件件有着落。

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敦化市纪委市监委牢固树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盘棋”思想,在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分工协作的同时,主动对接政法机关,加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协作配合,合力攻坚。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双向快速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做到资源共享,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合力,切实推进专项斗争取得新的胜利,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敦化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