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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县:三措施确保“清明”过节

来源:延边州纪委     发布时间:2018-03-29 15:21:56    分享至新浪微博

       清明节将至,汪清县纪委早组织、早预防、早部署,加强党员干部清明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


       一是早组织。提前对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进行提醒,严格落实廉政要求,清明节期间本人及家属不得使用公车进行与工作无关事项,不得参与私人宴请,自觉接受监督,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


       二是早预防。层层落实责任,严格执行节假日公车封存管理制度,严禁工作时间祭扫。通过畅通监督渠道、实地检查、调取公安监控数据、调阅税务发票管理系统等方式,选择重要时间节点和路段进行明察暗访。


       三是早部署。县纪委抽调纪检干部组成4个小组,实行不定时间、不定地点专项检查。对墓葬集中区、旅游风景区、山庄酒店餐饮场所等重点地段进行全面排查,对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探亲访友、踏青游玩、违规接待等活动进行重点检查。


       县纪委对顶风违纪行为,以“零容忍”态度快查快办,不但追究本人直接责任,同时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汪清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