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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纪委、延边州委政法委、延边州监委公开通报7起政法系统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失职失责典型问题

来源:延边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7-25 08:27:49    分享至新浪微博

近年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提高政治站位,立足职能职责,从严执纪执法,严肃查处一批政法系统党员干部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失职失责问题。日前,延边州纪委、延边州委政法委、延边州监委公开通报7起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延吉高新区派出所所长韩成林违规插手案件、收受钱款问题。2017年6月,韩成林受他人请托,未按照有关规定将本派出所办理的非法采砂案件移交国土监察部门依法处理,收受请托人给予的钱款7000元,在账外保管使用。2019年12月,韩成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延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员额法官李俊霖受贿问题。2016年7月至2018年8月,李俊霖利用职务便利,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帮助当事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钱款共计136.3万元。2019年3月,李俊霖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8个月。


敦化市公安局党组成员、指挥中心指挥长孙爱军违规插手案件、收受钱款问题。2017年6月,孙爱军受他人请托,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帮助犯罪嫌疑人肖某办理取保候审,收受钱款1万元。2019年10月,孙爱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珲春市人民法院办公室原主任、执行局原副局长韩伟违规过问案件、受贿问题。2003年至2017年,韩伟利用职务便利违规过问、透露案件办理情况并帮助当事人谋取利益,非法索要、收受钱款共计22.2万元。韩伟还有其他违法犯罪问题。2019年12月,韩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和龙市看守所原副所长申官权违规与当事人接触、受贿问题。2018年,申官权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帮助在押人员聂某与其特定关系人刘某取得联系,并先后4次收受聂某家属给予的钱款21万元。2020年8月、11月,申官权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主任检察官姜华祥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12月,姜华祥在审查肖某涉嫌非法拘禁犯罪案件期间,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未予退回补充侦查,致使肖某没有及时受到法律追究。2019年12月,姜华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龙井市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韩帅云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8月,韩帅云在办理彭某涉黑案件期间,未认真审查关键证据,致使彭某仅受到单处罚金处罚。2019年7月,韩帅云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上述7起典型问题,有滥用职权、违规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有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的,有与当事人不当接触交往、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也有工作失职渎职、履责不力的,暴露出我州政法队伍中仍有一些人心存侥幸,挡不住金钱和利益诱惑以身试纪试法,触碰底线红线,必须予以严肃查处。


全州政法干警要以案为鉴、汲取深刻教训,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自觉增强廉洁从政意识,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坚决守护好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全州各级政法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大力整治顽瘴痼疾,坚决清除害群之马,锻造一支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法铁军。


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要加强协作配合,同时发力、同向发力,全面排查整治办理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等问题,坚决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严肃惩治执法司法腐败,推动全州政法系统纪律作风从严从紧、执法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