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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纪委公开曝光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延边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9-12 18:39:50    分享至新浪微博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震慑和警示作用,防止“四风”问题回潮复燃,延边州纪委公开曝光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3起典型问题是:


       敦化市农业局党委副书记郭玉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4年至2016年,郭玉生担任大桥乡党委副书记期间,大桥乡德胜村村委会主任蒋立军为与郭玉生搞好关系,前后三次送给郭玉生及其妻子刘相云7000元现金和价值1080元的“闷倒驴”牌白酒,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9年7月,郭玉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部收缴。


       和龙市交通运输管理所原副所长金哲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7年1月,和龙市交通运输管理所原副所长金哲违规收受出租车司机金某送的两箱啤酒、两箱饮料;2018年春节前,违规收受黑车司机石某送的两箱啤酒、两箱饮料、5斤牛肉;2019年2月,执法过程中收受管理对象价值860元中华香烟。金哲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对象礼品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9年7月,金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部收缴。


       珲春市近海街春景村村委会原主任金一浩违规收受他人礼品问题。2019年1月,金一浩担任近海街春景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在珲春市鑫田粮食工贸有限公司院内,违规收受辖区企业鑫田公司员工王文义赠送的茅台镇产白酒一箱、南京牌雨花石香烟两条,折合人民币2000元。金一浩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5月,金一浩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违纪所得已全部退还。


       上述3起违规违纪问题,是“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这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纪律“红线”不在乎、不敬畏,我行我素、违规违纪,受到了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各级领导干部要从知行合一的角度审视自己、要求自己、检查自己,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该要的不要、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吃的不吃,讲纪律、守规矩,最大限度地发挥“头雁效应”,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节日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期,更是作风建设成效的检验期。中秋、国庆假期将至,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随机察访、现场查看、突击检查等方式深入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节日“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