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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典型问题

来源:延边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05-25 09:46:38    分享至新浪微博

       自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执纪,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典型问题。为严明纪律,强化教育警示,现将5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敦化市翰章乡福生村原党支部书记王瑞金以虚报手段骗取国家扶贫专项资金,原党支部书记杜延文、党支部书记李好文违反规定坐支扶贫专项资金问题。2012年8月,时任敦化市翰章乡福生村党支部书记王瑞金同村长邰某、文书秦某(二人非党)制作虚假的黄牛购买凭证,套取翰章乡养殖黄牛专项扶贫资金10万元人民币;继任党支部书记杜延文、李好文违规使用这笔扶贫资金偿还村里欠款,用作村集体日常花销,并伪造村民签字,按农村“六步工作法”程序要求补充了相关材料。2017年12月11日,王瑞金、杜延文、李好文三人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安图县永庆乡腰团村原党支部书记祝俊义、原村委会主任李忠香申报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违规问题。2012年,时任安图县永庆乡腰团村党支部书记祝俊义、时任村委会主任李忠香在明知村民祝某没有房屋产权,不符合危房改造申报条件的情况下,仍给祝某申报了农村危房改造,致使祝某违规享受了危房改造政策,获得危房改造补贴20550元人民币。2018年1月29日,祝俊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忠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汪清县春阳镇阳光村报账员李若海虚报种植面积套取大豆目标价格补贴问题。2016年6月,汪清县春阳镇阳光村报账员李若海利用协助镇政府统计申报大豆目标价格补贴的机会,以本人名义虚报2016年大豆种植面积28亩,套取大豆目标价格补贴款4548.07元人民币,并占为己有。李若海还因其他违纪行为,于2018年2月1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和龙市南坪镇副镇长唐元志、车厂村原村委会主任刘新山在评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工作中未认真履行职责问题。2016年11月和2017年7月,和龙市南坪镇车厂村共清理不符要求贫困户128户270人。负责主管车厂村扶贫工作的副镇长唐元志和时任车厂村村委会主任刘新山,在评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工作中,未认真履行职责,致使128户270人非贫困人员被确定为贫困人口。2018年1月26日,唐元志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刘新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图们市长安镇兴家村原党支部书记张道华、原村委会主任荆仕朋违规承包土地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16年3月10日,时任图们市长安镇兴家村党支部书记张道华、村委会主任荆仕朋在租赁人金某未结清18万元租赁费的情况下,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每年6500元)与租赁人金某重新签订了170多公顷林地、耕地40年的租赁合同,侵害群众利益。因多次违反党纪,2018年3月1日,张道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荆仕朋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上述典型问题的严肃查处和通报曝光,充分体现了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维护扶贫工作纪律,紧盯严管扶贫专项资金的决心和态度,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加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力度,坚决查处和纠正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以雷霆之势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